目前,一些不良商家在收集消费者的个人信息后,通过电话联系消费者,采取告知消费者中奖、话费积分等方式欺骗交易,部分消费者在不完全知情和误导的情况下一旦表示同意接受其商品后对方就通过邮政等快递行业邮寄商品给消费者,在消费者去快递服务窗口领取包裹时并告知“先付款后取货”,消费者收到货后打开包裹后发现所发的货与电话描述不符,这种交易方式使很多消费者蒙受欺骗,侵害了消费合者的合法权益,而多数消费纠纷发生后,消费维权难以实现。为妥善处理和化解纠纷矛盾,雷山县市场监管局和县消费者协会结合实际,在调查研究和争取相关部门的配合下,创建快速解决“寄递”行业消费纠纷调解机制,即“消费者投诉→邮局(快递)缓汇货款→市监局、消协调处”机制,成功调处了多起纠纷。
如: 9月 28日 雷山县市场监管局与雷山县邮政局沟通成功调处2起电话购物消费投诉并现场退还消费者购物款,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198元。
9月28接到2起电话购物投诉,消费者称:收到货后打开包裹后发现所发的手机与包装盒不符,手机上没有任何标识,打开手机后盖拆开未标有生产厂名、厂址等信息,同时附带的一张手机充值卡(价值金额500元)不能充值话费,后一直打对方电话号码为空号或无人接听。接到投诉后,雷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和雷山县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与雷山县邮政局沟通成功调处2起电话购物消费投诉并现场退还消费者购物款,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198元,受到了消费者的赞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