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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黔东南州地方标准制修订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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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市场监管局,州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发挥标准基础、支撑和引领作用,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贵州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我州实际,现就2025黔东南州地方标准制修订立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的规定,为满足地方自然条件、风俗习惯等需要统一的特殊技术要求,可以制定地方标准。

已实施的黔东南州地方标准标龄超过5年,经复审需要修订的,或标龄未满5年,因法律法规、科学技术发展、社会需要发生变化,或标准实施中需要进行修改、完善的,可以申报标准修订。2018年前制定发布的黔东南州地方标准,按照省市场监管局要求,需要保留的,按照新的标准制定流程申报立项制定。

有关法律法规对州级标准行政主管部门制修订地方标准有约束性规定《地方标准制度负面清单(试行)》,以及不具有地方特色的一般性工业产品标准和检验检测方法,均不予立项。

二、立项重点

聚焦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旅游产业化、现代服务业以及林下经济、数字经济、乡村振兴、生态文明、非遗、公共安全、节能低碳、养老服务、政务服务、社会事业、民族文化特色领域开展黔东南州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

三、申报要求

(一)报黔东南州地方标准项目应遵循开放、透明、公平原则,有利于科学合理利用资源,推广科学技术成果,做到技术上先进、经济上合理。

(二)申报黔东南地方标准项目应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相协调一致,并满足地方自然条件、风俗习惯等特殊技术要求

(三)单位贵州省地方标准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加盖申单位、行业主管部门以及合作单位公章,编制标准文本草案(模板见附件2),一并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

(四)相对集中分季度分批次向省市场监管局请示申报立项,省市场监管局批准同意后正式立项,制修订地方标准项目完成时限不超过24个月

四、报送地址及联系方式

址:凯里市北京西路24号州市场监管局标准化科604

联系人:蒋文周;联系电话:8262212。

    

附件:

附件1.贵州省地方标准项目申报书.docx

附件2.黔东南州地方标准文本模板.docx


                   

            

黔东南州市场监管局

2025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