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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注销贵州省黔东南州新鸿泰水厂等12家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公告(2016年第5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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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鉴于企业有效期满未换证及企业主动申请注销,决定对贵州省黔东南州新鸿泰水厂等12家企业的12张食品生产许可证予以注销(名单见附件)。

从即日起,被注销的食品生产许可证书及其编号停止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黔东南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注销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名单(2016年第5批)

 

 

黔东南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922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