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鉴于企业变更延续许可,经审查符合要求并换发新版食品生产许可证,决定对凯里市日日升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等20家企业的21张食品生产许可证予以注销(名单见附件)。
新获证及换证食品生产者,应当在食品包装或者标签上标注新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不再标注“QS”标志。食品生产者存有的带有“QS”标志的包装和标签,可以继续使用完为止。2018年10月1日起,食品生产者生产的食品不得再使用原包装、标签和“QS”标志。
特此公告。
附件:黔东南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注销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名单(2016年第6批)
黔东南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9月22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