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州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 2024-01-29 10:4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州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现公布黔东南州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31月1日至2023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黔东南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黔东南州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地址:贵州省凯里市营盘东路5号,邮编:556000,电话:0855-8222817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度,州市场监管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着力建立完善部门信息公开制度,围绕市场监管部门一个大市场、两个强国、三个监管、四个安全开展信息公开全力推进我局信息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常态化建设。

(一)主动公开。2023年,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我局对于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关注需要广泛知晓的事项以及最新的法律法,除需要依法保密的外,我局均及时在黔东南州市场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上公开2023年我局在黔东南州市场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上共公开各类信息973条,其中政务信息320期,县市局工作动态59期,公示公告170条,政策法规19期,业务工作135条,各类专题专栏76期,其他类信息194条;同时为进一步提高群众知晓率,还通过本部门微信公众号等媒体渠道主动公开部分信息,通过微信公众号共发布211条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2023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2条,均按照规定答复。

(三)工作推动情况

一是规范部门行政权力运行公开。根据省、州工作安排,我局对机构改革后部门权责清单以及国务院下放的相关权利,及时完善我局责任清单,明确了每一项职权的运行流程和各环节责任,为全局切实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全面履行法定职责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是回应公共服务信息公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除长期和临时公开信息外,我局把群众普遍关心、涉及切身利益的热点问题作为公开的重点内容,在门户网站上开设了“贯彻二十大开启新征程专题专栏,继续强化打击侵权假冒”“扫黑除恶”“党建工作”等专题服务栏目信息公开。

三是加强行政处罚信息与信用信息公开。除依法需要保护的涉及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案件外,我局本年度对行政处罚案件均依法予以录入公示,同时相关信息可以在贵州省企业信息信用公示系统上查询。

四是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州委、州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的工作规定,对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每一条政府信息都严格进行保密审查。对全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进行了专项自查,确保保密的信息不公开、公开的信息不涉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60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4

行政强制

3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925.054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1

0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以下方面问题:一是在部分公开栏目内容不够优化;二是公开的及时性和全面性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下一步改进情况:一是优化信息公开制度。及时梳理和完善市场监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平台,提升信息公开实用性、规范性二是提高公开水平。对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三是加强信息沟通交流。积极主动与州直相关部门的沟通交流,强化信息总结提炼,提高部门信息公开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2109号)规定,2023年本单位在办理依申请公开件中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黔东南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