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药品监督管理科(中药民族药监管科) |
负责人 |
邰昌智 |
工作职责 |
主要职责调整为:按规定承担 药品生产环节质量和流通环节监督管理有关工作;承担药品生产现 场检查、组织查处违法行为工作;承担药品生产和流通环节质量抽 查检验工作;承担药品生产和流通环节不良反应监测并依法处置; 承担生产和流通环节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及精神药品、 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县(市)按规定开展药品 流通、使用环节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中药、民族药的监督管理;指导药品检验机构的业务工作。 |
办公电话 |
0855-8251792 |
电子邮箱 |
qdnzgsj@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