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住房城乡建设局:
张金海提出的《关于加快完善我州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的建议》收悉。现提出如下会办意见:
一、开展电动汽车充电桩强制检定调查
黔东南2023年底在用电动汽车充电桩总数2075台,纳入强制检定范围的电动汽车充电桩数量是2034台,纳入强制检定范围的电动汽车充电桩中,直流桩1683台,交流桩351台。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的公告》,用于贸易结算的电动汽车充电桩2023年1月1日起实施强制检定,因我州未建有电动汽车充电桩检定装置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无检定能力,尚未开展检定,电动汽车充电桩经营企业已经向省级检定机构申请,待省计量测试院逐步安排开展检定工作。
二、开展电动汽车充电桩计量专项检查
重点对充电设施是否有产品合格证,运营使用单位是否落实计量周期检定主体责任、是否建立健全充电桩计量管理制度等情况进行检查,共检查充电桩企业69家,检查电动汽车充电桩931台,因为电动汽车充电桩于 2023 年 1 月 1 日才实施强制检定,已督促企业落实充电桩强制检定各项制度,向省计量院申请检定。
三、筹建电动汽车充电桩检定装置社会公用计量标准
黔东南州质量技术监督检测所拟于2024年新建电动汽车充电桩检定装置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已经明确经费渠道,各项筹备工作正在推进中,年底前将建成,为我州的电动汽车充电桩计量监督管理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
州市场监管局 202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