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杨宗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的建议》(以下简称《提案》)收悉。感谢您对我州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的关心和支持。收到《提案》后我局高度重视,针对《提案》中提到的黔东南州“目前,分布在我州广大农村和校园周边的一些食品生产企业或商贩大多规模小、卫生差、产品质量没有保证、劣质杂牌食品泛滥……”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并开展专项督促检查。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领导重视,全面部署
收到《提案》后,我局党组对提案高度重视,召开专题党组会,对提案办理的相关事宜进行了研究部署,提出了具体办理要求。同时,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时将《提案》涉及的事项按照法定工作职能职责及工作任务分解到会办单位州教育局、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并听取会办单位意见建议,安排部署具体工作事项,要求全州市场监管部门举一反三加强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方面的督导检查,要求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委员反映的问题,通过切实加强市场监管,充分履行职责的途径,让委员提出的工作建议通过市场整治,让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得到有效改善,并以此为宗旨开展市场监管工作,确保全州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
二、开展整治,务求实效
结合《提案》中提出“一、进一步健全监管机制。二、进一步加大整治打击。三、进一步加强舆论宣传”三个方面的监管建议,我局印发了《州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2023年春季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督导检查的通知》《关于推进农村市场食品安全综合治理能力提升行动的通知》《2023年度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计划》《食品流通环节风险隐患治理方案》等文件,督促各县(市)市场监管局排查学校食堂和供餐单位、校园周边食品生产经营者存在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严厉查处学校食堂和供餐单位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推进全州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深入开展,落实经营者主体责任,守住食品安全底线,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自办理《提案》以来,州市场监管局分四个督导组分别对全州16个县(市)的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出动督导检查人员20人次,实地督导检查市场主体(含学校食堂)32户。截至4月30日,全州市场监管部门检查学校及其周边食品安全经营户2255户,立案查处食品案件132件,罚款35.97万元,责令改正问题317个,全州市场监管部门实现了对学校及周边的检查全覆盖。通过本次开展的专项检查,有力地推进全州市场监管系统对学校及其周边食品市场的整治,从查办案件情况来看,委员提出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隐患客观存在。
办理《提案》以来,全州市场监管强化农村食品安全的维权力度。针对农村食品安全维权不便的问题,市场监管部门出台了快速维权反应机制,在法定时间内快速处置投诉举报。州12315投诉举报平台共受理食品投诉举报347件(投诉247件、举报100件),办结294件(投诉215件、举报79件)。按照部署重点打击生产经营添加非食用物质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宣称特殊功能的普通食品、“三无”食品、劣质食品、过期食品等违法行为,查处食品安全违法案件107件、罚款76.8万元,移送公安机关案件6件。
三、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依托《提案》,结合职能职责,市场监管、公安、教育、住建强化协调配合,各县市食安办联合公安、城市执法局、教育科技局、城乡住建局,分别对农村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进行专项整治,重点整治索证索票的检查,小摊小贩食品是否办证经营,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形成食品安全监管合力。
州教育局通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充分利用主题班会、LED、校园广播、微信工作群、黑板报、手抄报等方式进行宣传,提高宣传内容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时效性。提高广大师生及家长对“三无”食品的识辨能力,提高学生自我抵制不卫生食品的控制能力。设置校门劝诫岗,积极劝导学生不到校园周边购买“三无”食品和购买零食,养成良好的食品卫生安全意识。要求各学校严格按照州教育局制定的《黔东南州学校食堂就餐十项管理制度》引导学生爱惜粮食,培养节约习惯,制止餐饮浪费。教育部门通过不断加强督导检查、严格监管,学校食品安全问题得到较好治理,但由于我州校园点多、线长、面广,监管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
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了《关于开展2023年春季学期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组织各县(市)城管(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开展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要求各县(市)取缔校园周边 200米范围内的食品流动摊贩,并在上下学时段进行重点管控,严管严治校园周边违法占道经营乱象。今年一季度以来,全州共整治出店经营16516起,整治违规占道、流动摊点经营79012起,其中行政处罚168起,处罚168人,罚款6160元。清除各类枯危树木、废弃杆桩等障碍66棵,清除各种违规设置的物料、建筑物、构筑物及宣传栏、杆件、箱体、阻车桩等设施1051件(个),整治沿街商户门店私设地锁、锥锁、隔离墩等道路障碍物7件(个)。拆除各种违规设置的户外广告设施116起,拆除存在安全隐患的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63个(块),清除影响城市容貌的牛皮癣“野广告”8655处,其中行政处罚2起,处罚2人,罚款400元。
按照《提案》提出的建议,市场监管、教育、住建三部门结合职能职责,将委员提出的“一、进一步健全监管机制。二、进一步加大整治打击。三、进一步加强舆论宣传”三个方面的监管建议落实到具体的监管措施中去,全力将农村及学校周边食品安全管好抓实。
四、长效监管,形成机制
您提出建议的目的和出发点是营造良好校园食品安全消费环境,保障重点消费群体的食品安全和合法权益,这也是我们的职责所在,方向是一致的。通过《提案》办理,市场监管、教育、住建在此项工作上取得阶段性成效,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环境得到进一步的好转,在阶段性工作的基础之上,建立了以下长效监管机制:一是加强查处校园及其周边违法从事食品经营的行为,坚决落实“四个最严”,通过案件查办规范食品经营行为;二是加大宣传教育力度,通过课堂、集中培训、公益短信、手机APP、网站等媒体渠道,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全面提高社会公众的食品安全意识、认知水平和应对风险的能力;三是开展定期会商协调机制、推进部门联合执法,齐抓共管,切实提高食品安全监管的整体效能;四是积极受理教师、学生对食品安全方面的申诉举报,依托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工作平台,及时处理食品安全方面的投诉举报,切实维护重点消费群体的合法权益。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各部门将加强沟通、协调、配合,形成监管合力,并结合您提出的监管措施,我们将改变工作思路、强化重点监管、创新工作方法,不断完善校园食品安全监管措施。
您的建议由我局依照各部门职能作出以上答复,感谢您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关心与支持,也诚请您在以后的工作中对市场监管、教育、住建部门多提建议,我们广泛采纳,为维护公平有序健康的食品安全共同努力。
州市场监管局
2023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