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对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第210号的答复

来源: 黔东南州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 2018-05-18 1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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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潘俊代表:


您提出的第210号建议《关于加强基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建议》已收悉。首先感谢您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收到建议后,我局党组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明确专人负责。现结合我局职能职责,就您提出的建议答复如下:

一、关于按每个乡(镇、街道)设置1个分局的标准设立市场监管分局,编制不低于2人,实行基层监管全覆盖的建议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完善市县食品药品工商质监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黔府发[2013]29号)中“县级人民政府应按乡(镇)或区域设立食品药品监管派出机构,具体设立形式和人员编制,由县级人民政府确定。要充实基层监管力量,配备必要的技术装备,填补基层监管执法空白,确保食品和药品监管能力在监管资源整合中都得到加强。要进一步加强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推进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加快形成食品药品监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体系”的规定。截至目前,全州16个县市除丹寨县、黄平县按照每个乡(镇、街道)设置1个市场监管分局外,其余14个县市均按片区设置了市场监管分局。按每个乡(镇、街道)设置市场监管分局的县,行政编制核定2-5名,按片区设置市场监管分局的县市,行政编制核定3-17名。

经我局统计,16县(市)市场监管局人员编制数1375人,到岗1119人,人员到岗率为81.38%;全州辖区乡镇数205个,市场监管局派出机构(即乡镇分局)110个,乡镇分局人员编制数为456人,实际到岗人数为396人(其中锦屏县各分局所在地乡政府共配备了13人、聘请3人,丹寨县聘请1人),到岗率为86.84%;全州村级和社区监督员、协管员、信息员“三员”人数共计5140人。已实现基层监管全覆盖。

二、推进基层监管分局标准化建设,制定符合我州实际的基层分局标准,改善办公条件,配齐执法装备,推进基层分局标准化建设,提升基层监管信息化、现代化水平的建议

(一)基层监管分局基础设施建设情况

全州16县市110个基层监管分局办公地点均为原来的工商所,办公条件、执法装备是参照《全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执法基本装备配备指导标准》,按照监管需求来配备,费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县市政府承担。2016年4月13日,州人民政府印发了《黔东南州食品安全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黔东南府发〔2016〕8号),文件在保障措施中明确要求“每年县级财政以本县(市)常住人口总数为基数,按照人均5元标准安排食品事业发展经费,主要用于检验检测、抽样、执法、装备设备等,为食品安全监督工作提供财政保障”。2016年,16县市政府投入食品安全监管经费943.98万元;2017年,16县市政府投入食品安全监管经费1765.26万元;2018年截至目前,16县市政府投入食品安全监管经费1433.4万元。为进一步加强基层食品检监测能力,全州组建食品检测机构数17个(其中州级1个,16县市每县1个),乡镇农产品质量监管站192个。2018年,国家和地方共同投入的价值1766万元的县级食品快速检验车16台于5月18日全部配备到各县(市),为基层开展食品监管提供了技术支持。

(二)基层监管信息化建设

贵州省在推行大数据战略中,明确了要建的“七朵云”中“食品安全云”就是其中一朵,近年来,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在省科学院的技术支撑下,全力推动此项工作,目前在云平台下建起三个平台,一个是监管平台,一个是检验检测平台,一个是企业平台,已实现数据上传和下载APP开展监管工作,全省在食品生产领域基本实现了信息化监管和企业产品的可追溯。

三、关于设立食品药品稽查中队,中队编制数不低于2名,严厉查处各类“四品一械”违法行为,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有效的建议

(一)全州食品药品稽查大队设置情况

2016年,州编办、州食药局、州工商局、州质监局联合行文印发了《关于改革完善县级市场监督管理体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黔东南编办通[2016]175号),要求组建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大队,为各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副乡级事业单位,各县市经济检查大队、质量技术监督稽查大队、食品药品稽查大队的人员编制全部划入新组建的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大队。据统计,全州16个县市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核定的事业编制在12-23名不等,目前,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运行顺畅。

(二)基层食品药品监管能力提升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食品药品监管队伍能力建设,有效保障公众食品药品安全,2016年,我局组织开展了全州基层食品药品监管人员入职培训。各县(市)市场监管局从2015年1月-2016年11月新入职人员共计203人接受了食品药品监管业务知识培训;2017年,针对县(市)工商、质监、食药监“三合一”机构组建后,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未能及时达到1+1+1﹥3的效果,少数县(市)整体监管能力不如整合前这一情况,我局党组积极协调,争取中央资金70余万元在州委党校的大力支持,将从原工商、质监并入市场监管局的700余人分四期进行全员轮训,主要培训食品药品监管业务知识,打破了长期以来基层工商负责工商的监督和执法、质监负责质监的监管和执法、食药监负责食药监的监管和执法的情况,弥补了基层食品药品监管能力不足的问题,同时也提升了基层食品药品监督队伍的能力水平和责任意识;2017年和2018年,为提高各级政府分管领导的履职能力,对各县(市)分管食品药品的副县(市)长、市场监管局局长(食安办主任)采取“走出去”的办法抓好“顶层培训”,依托清华大学、浙江大学等高等院校进行培训,进一步增强了各级政府和监管部门的责任意识、管理意识,提高顶层设计能力、全面协调能力、驾驭把控能力。开展食品药品监管队伍能力建设培训,大大提升了基层执法人员的监管能力和水平,为强化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提供了人力保障。

(三)全州稽查办案情况

近年来,我局以“四个最严”为统领,按照“四线一创”的工作思路,以监督抽检和日常监督检查为抓手,以查办食品药品违法违规案件为核心,有力打击了全州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活动, 2016年,全州共查处“四品一械”案件1144件,办结1042件,罚没346.49万元,比2015年增长80.2%,全州共移送司法机关18件,刑事立案5件,判决1件(法院当庭宣判拘留当事人8个月,罚款5000元),行政拘留1件,逮捕6人。2017年,全州共查处“四品一械”案件1884件,办结1872件(含结转2016年67件),罚没386万元,比2016年增长63.63%,特别是凯里市法院依法对我局移送公安机关侦破的雷贵强全家经营不合格食品案进行宣判,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的反响,也对制假售假行为产生震慑作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2016年和2017年连续两年我州食品药品稽查工作获省局考核一等奖,通过案件查办,有力地保障了全州人民饮食用药安全。

四、下步工作打算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实施食品安全战略,让人民吃的放心”。我州实施的《食品安全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是全面落实食品安全战略,推进“四有两责”(工作有职责、有岗位、有人员、有手段,履行好日常监管职责和监督抽检职责),打通食品安全“最后一公里”,全面推动食品监管工作法制化、标准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的重要手段。2018年是落实《计划》、实现计划各项指标的收官之年,我们将举全州之力进一步加快推进实施力度,全力打赢这场收官之战。严守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行业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底线。通过狠抓示范创建引领、创新开展你点我抽活动、加大稽查办案力度、加强教育培训力度、构建社会共治共管监管体系等,进一步提升全州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水平和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征询意见表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