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对州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9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来源: 黔东南州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 2018-06-13 1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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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发改委:

文松波代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快我州民族医药发展的建议》(第9号)已收悉,收到建议后,我局党组高度重视,针对提出的建议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并明确专人具体负责办理。现提出的如下会办意见:

一、我局经过充分讨论,我们认为开展苗药侗药质量标准研究,可参照中药鉴别使用方法,利用科学手段,明确其苗药侗药的所属科目、用药部位、性状特征、鉴别方法、炮制方法、性味归经、功能主治、用法用量、贮存方法等。目前,我局已安排下属事业单位州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州特色食品药品研究所)启动制定苗药材侗药材质量标准工作,今年已将“一支箭、一朵云、十大功劳木、八瓜金龙、九节茶、九龙盘、九香虫、三尖杉、

三匹风”等苗药品种纳入《黔东南苗药质量标准》的编写计划,预计年底完成。此后,我们拟联合凯里学院、州职业技术学院和州民族医药研究院等科研院校,成立编制苗药材侗药材质量标准科研课题组,向科技部门申请立项,逐步增加对苗药侗药品种的质量标准制定,确保我州苗药材侗药材有“质”可依,待苗侗医药基础理论体系成熟、质量标准确定后,我们将逐级上报,积极推动苗侗医药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因此,“明理论、定标准”应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州苗药侗药产业发展的第一要务,“进药典、明身份”可作为我州苗药侗药产业发展壮大的第二步行动计划。

二、采取“短、中、长”相结合的方式,积极引导州内中药饮片生产企业大力开发精品饮片、新型中药饮片(破壁超微粉)等产品。我局正在积极向州政府建议,希望通过州苗侗医药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牵头,各有关部门共同合作,率先制定苗药标准体系。首先是以大健康产品的方式进行申报,因为随着经济快速发展以及老龄化的到来,以中草药饮料、中药日化品、非特殊用途化妆品、中药保健品等为代表的重要衍生品行业逐步成熟,成为“大健康产业”的重要分支,市场潜力巨大,但如果首先以药品的方式来申报,整个流程不仅复杂而且耗时较长。目前,我局根据大健康市场的需求和我州中药材种植情况,正在积极助推药品生产企业大力开发精品饮片、药膳、新型中药饮片(破壁超微粉)、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等产品,提高民族医药的附加值。我州现已获批中药破壁超微粉生产5个品种,获准备案生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49个品种,有些还将其纳入旅游产品进行宣传销售。同时,结合申报药品品种注册困难的实际,鼓励有条件的药品生产企业贵州飞云岭药业有限公司、贵州苗仁堂制药有限公司等利用黔东南丰富的药材资源和饮食文化,加强保健食品、保健用品和非特殊用途化妆品、药食同源产品等健康类产品的研发力度,加快品种注册申报,使其转换成产品,实现其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积极引导州内中药材种植企业与药品生产企业相互合作,提升市场竞争力,实现资源互补、互利共赢,避免项目重复建设,造成资源浪费。同时呼吁政府应加大对我州现有6个已获“国药准字号”苗药品种的支持力度,引导企业与外企联姻,在不断扩大生产经营规模的基础上,重点打造苗药侗药品牌,进一步拓展苗药侗药的销售路径,提升其苗药侗药在国内市场的占有率,推动我州苗侗医药产业不断发展壮大。

三、强力推进地道药材交易市场的建设力度,为我州地道药材交易提供平台。鉴于国家这些年来一直都没有新批中药材交易市场,如需申办,我们也只能建议州政府给省政府进行专题报告,看逐级申报后能否有望。另外,《药品管理法》规定:地道药材可在农村集贸市场自由销售。而目前的现状是建立农村集贸市场不受限制,各县(市)政府只要规划建立专门销售地道药材的农贸市场,就能为我州地道药材交易提供平台,通过引导药农进场交易并加强其规范化管理,我州的地道药材交易专业市场体系自然会逐步建立和完善;同时采取相应的优惠政策和招商政策,吸引外地客商到我州投资收购地道药材,通过引资联姻,强化合作共赢,我州药材产业做强做大将指日可待。

最后,我局承诺:只要企业或相对人到国家药监局化妆品备案系统进行品种申报,我局按规定在三个月内深入企业进行现场核查,在第一时间内将核查结果通过网络系统上报,确保符合规定的化妆品尽早得到国家药监局的备案并发给备案号。对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企业,只要企业需要,我局都会主动上门进行帮扶,指导企业生产车间如何布局、品种如何进行申报等,减少企业走弯路,助推我州苗侗医药和大健康产业稳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