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着力根治汽车消费领域痛点、堵点问题,规范汽车销售经营者合同行为,切实解决汽车销售经营者利用格式合同条款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负担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问题,结合当前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开展,我局于8月3日,组织安排州汽车产业联合会,集中30户汽车经营者负责人及合同管理人员计60人,在文旅嘉途酒店四楼会议厅,针对汽车销售合同存在的问题开展学习培训和讲评,旨在帮助汽车销售经营者规范汽车销售合同行为,提高守法诚信意识,自觉承担维护消费者权益第一责任人责任。
学习培训指导会上,对2021年来全州汽车消费投诉情况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通报,要求汽车经销经营者自觉提高守法诚信意识,对本企业的车辆销售合同、认购书、预定书等认真开展检查梳理和自查自纠,并提出市场监管部门下步开展车辆销售合同、认购书、预定书等检查整治具体要求。同时,结合《合同法》变迁及根据《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汽车销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相关规定,对我州汽车经营者的车辆销售合同、认购书、预定书等存在侵害消费者权益、条款权责不对等、内容表述含糊不清不完整不准确、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等问题,进行针对性地学习培训和讲评。
通过学习培训和讲评,参培人员对此次学习培训和讲评效果给予高度评价,认为是实实在在地为企业和消费者办好事、实事,并纷纷表示,一是回去后重视强化维护消费者权益工作,及时对本企业的车辆销售合同、认购书、预定书等开展自查自纠;二是强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学习遵守和执行,依法规范合同行为和自身经营行为,减少汽车消费纠纷,努力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三是着力从自身找原因,建立健全完善消费维权机制制度,努力解决消费者关心的问题,合理合法及时解决消费纠纷,维护汽车销售行业良好形象;四是提高守法诚信意识,维护好自身形象,希望市场监管部门在法律法规学习讲解、规范合同行为和经营行为等方面多给予指导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