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期间,镇远县市场监管局成功为北京游客薛女士调解一起线下购物纠纷案,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13元。
4月4日下午17:52左右,黔东南州市场监管局12315投诉举报中心接到薛女士的投诉称:4月4日下午5:00左右我在镇远县新大桥主格购买一件衣服,价值113元,商家单子写只能更换,找到商家要求退货退款被拒,请市场监管部门帮助维权。
州市场监管投诉举报中心接到投诉后,立即和镇远县当天值班领导联系,值班领导和执法人员前往,按照《关于开展线下无理由退货工作的通知》(2020-85)的文件要求,倡导督促经营者退货退款。得到消费者对维权工作的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