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解决噪音扰民影响人民群众身心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榕江县多部门联合开展噪音扰民专项整治行动。
12月13日晚,榕江县人民政府带队,联合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榕江分局、县综合执法局等部门对城区夜间经营餐饮店及KTV、酒吧等娱乐场所进行检查,要求经营者规范经营,落实降噪措施,杜绝噪声扰民。一是严密组织部署,务求取得实效。各相关部门严格对照职责任务,细化工作措施,扎实开展整治行动。榕江县市场监管局根据职责对经营者提出相关要求:首先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有关规定,控制音乐音量,落实隔音降噪措施,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影响。其次要遵守法律法规,严禁经营场所出现“黄、赌、毒”违法行为。最后要求各经营户亮证亮照经营,建立规范进销货台账,从业人员须持有健康证同时要落实疫情防控相关要求,保证经营期间食品安全。二是紧盯突出问题,全力排查整治。聚焦夜间商业经营活动使用高音喇叭揽客、露天大排档、烧烤摊等餐饮场所经营扰民以及公共场所广场舞、健身操噪声扰民等突出问题。同时对油烟噪声污染扰民餐饮业店进行检查,对存在污染防治设施不配套建设、不正常使用,无组织排放油烟等环境违法行为的,依法下达限期整改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