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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河县多部门联合突击开展鸟类保护执法没收暨放归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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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6剑河县林业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联合开展鸟类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执法行动,现场查获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画眉鸟11只、棕头鸦雀1及鸟笼等工具若干。行动后,执法人员于当天上午10点在剑河县消防队后山适宜栖息地将全部画眉鸟、棕头鸦雀放归自然。

一是案件查处情况。执法人员通过前期多次摸排走访发现,在剑河县内的丛树堡、凯运司汽车站门、雅园小区等休闲场所有人群进行“遛鸟”活动,根据前期线索,3家部门通过周密安排部署对以上地点开展突击检查,当场查获非法捕获的画眉鸟、棕头鸦雀。经查,嫌疑人因痴迷养鸟赏玩,通过诱捕、网络交易等非法渠道获取画眉鸟并私自饲养,其“自养自乐即合法”的错误认知已触犯法律红线。

二是科学放归过程。查获的画眉鸟、棕头鸦雀均交由专业人员进行健康评估与检疫,确认无伤病、具备野外生存能力后,执法队伍选定生态环境优良、食物资源充足的天然林区作为放归点。放归现场,工作人员逐一打开鸟笼,画眉鸟、棕头鸦雀陆续振翅飞入林间,重返自然栖息地。

三是法律与生态意义。202121日起,画眉鸟已被正式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非法猎捕、收购、运输、饲养均属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规定,此类行为可构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最高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自2000年起,棕头鸦雀已被列入《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非法猎捕、杀害、收购、运输、出售棕头鸦雀等行为均属违法,将面临法律制裁。作为“林中歌者”,画眉鸟喜食松褐天牛、蝗虫等农林害虫,是维持森林生态平衡的重要一环,对遏制松材线虫病等生态危害具有关键作用。

此次行动既严厉打击了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也有效维护了区域生态链完整。下一步,相关部门将持续深化“行刑衔接”机制执法常态化,执法部门将持续通过多部门联合、常态化巡查的方式,对农村集贸市场、花鸟市场等重点场所进行监管,增强宣传力度,引导公众树立“保护野生动物人人有责”的法治意识,共同守护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环境。

公众如发现非法猎捕、交易或饲养画眉鸟等野生动物的行为,可以向当地林业部门、市场监管、公安部门或通过1231512345热线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