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批次
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2021年第12期)
近期,黔东南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内食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共85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83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不合格项目涉及大肠菌群、氯霉素等指标。具体通告如下:
一、位于凯里市北京西路21号国贸购物中心有限公司5F中庭二号铺的凯里市氿景阁餐厅销售的餐饮具(筷子),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黔东南州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二、位于天柱县凤城镇街道文化街21号的天柱民族中学购进的鸡肉,氯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黔东南州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三、针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食品召回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我局已责成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在通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向州市场监管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特此通告。
附件:
2021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