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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企业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或营业执照编号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1 |
黔东南质监罚字〔2018〕1号 |
贵州华恒伟业电气科技有限公司 |
刘春堂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2631MA6DMT7N1U |
张志华 |
该公司擅自销售未经强制性认证低压配电柜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二十八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六十七条进行处罚。 |
履行方式: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履行期限:15日。 |
黔东南州质量技术监督局;2018年5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