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18年第一季度,全州12315投诉举报机构共受理来电、来访、来函共 4500 件。其中:投诉案件1010件,占受理总数22.44%;举报110件,占受理总数 2.43%;咨询3380件,占受理总数 75.11%。一季度消费投诉涉及金额争议金额642.37万元,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 539.82万元。
一季度来电、来函、来访总数与上年同比增加 897件,增长24.90%;其中:投诉案件同比增加189件、增长23.02%,举报案件同比减少27件、减少19.71%;咨询件数同比增加736件、增长27.83%。
二、投诉举报热点分析
商品类与服务类投诉情况:2018年第一季度共受理投诉1010件,投诉案件比去年同期增加189件,同比增加23.02%;其中商品类投诉597件,占投诉总量的59.10 %;服务类投诉413件,占投诉总量的40.90%。
1、商品类消费投诉情况:
2018年第一季度共受理商品类消费投诉597件,其中:商品类投诉中排名第一位的是交通工具类93件;第二位的是食品类57件;位列第三位分别是通讯类产品51件、家用电器类50件。
2、服务类消费投诉情况:
2018年第一季度共受理服务类消费投诉413件,其中:服务类消费投诉排名第一位是餐饮和住宿服务58件,第二位是电信服务57件,第三位是互联网服务50件,第四位是交通运输服务46件。
3、商品类与服务类举报情况:
2018第一季度共受理举报110件,其中:商品质量类举报79件、占71.82%;服务类举报31件,占28.18%。
商品质量类举报排名第一位是食品18件,第二位的是燃料13件,第三位的是烟酒和饮料11 件。主要涉及:食品虚假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尤其是一些电商销售食品时,夸大普通食品的保健功效,食品外包装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及保质期等“三无产品”,假烟、假酒及过期饮料,商标侵权等。
服务类举报排名第一位是餐饮和住宿服务8件,主要涉及:就餐索要发票被拒,或者开发票另加收税款但事前没告知消费者,酒店、农家乐等餐馆菜单价格不明示,酒店房间布局、环境实际状况与网上宣传图片不符,线上订房显示成功但到店后无房,入住酒店失窃个人财物等等。
三、本期突出问题及建议
1、本期交通工具类投诉达139件,上升排名第一位,且主要集中在汽车产品质量与服务消费纠纷,汽车产品消费维权成本高,维权之路坎坷、艰辛。在汽车消费及消费维权中,面临“举证难、检测难、维权难、处理难”现象。一旦出现汽车产品质量问题,若超出6个月(大宗特殊商品6个月内商家举证)保障期,消费者将受 “谁主张谁举证”的局限。建议政府层面组织由商务、质监、工商等相关职能部门参与,汽车相关行业的技术专家、法律人士等组成汽车消费维权专家团,为消费者维权免费提供技术咨询服务及法律援助。同时,相关职能部门按照“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加强教育与培训,规范汽车产品经营者销售行为、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提高经营者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创造良好的放心消费新环境。
2、线上销售商品及服务类投诉增多。本期投诉的热点问题主要是本地企业利用互联网线上销售商品,涉嫌虚假宣传、使用广告禁用语夸大宣传及线上网签合同消费纠纷。辖区市场监管部门要采取重点监管、跟踪监管,并通过行政约谈、消费投诉公示等措施规范其经营行为,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进一步规范市场经济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