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 |
负责人 |
龚光泉 |
工作职责 |
拟订贯彻特种设备安全有关制度并监督实施;监督检查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和进出口,以及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组织协调相关重大复杂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工作;监督管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作业人员;推动特种设备安全科技研究并推广应用。 |
办公电话 |
0855-8220727 |
电子邮箱 |
qdntjk@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