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9/2023-2620684 信息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黔东南州市场监管局 发文日期 2023-04-04
文号 暂无 是否有效
信息名称 黔东南州2023年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实施方案

黔东南州2023年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 州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 2023-04-04 14:55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全国市场监管工作会议、全国知识产权局局长会议、全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会议和全省市场监管暨知识产权工作会议精神,根据贵州省市场监管贵州省2023年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重要批示指示和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意见》以及州委办公室、州政府办公室《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意见》工作部署,结合知识产权保护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工作重点,狠抓工作落实,全面提升知识产权法治化水平,牢牢把握严保护工作方向,推进构建大保护工作格局,聚焦实现快保护工作效果,坚持同等保护工作方针,持续加大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打击和治理力度,高质量推进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提升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水平,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和创新环境,为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建设、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强化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法治保障

1.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州知识产权保护战略部署。全面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意见》《贵州省知识产权“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知识产权强省建设远景目标纲要》,以及州委办公室、州政府办公室贯彻落实《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意见》等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决策部署,更好地服务知识产权强战略实施,有力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知识产权保护,各县〔市〕市场监管局)

2.完善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制度。加强商标、专利、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执法业务指导制度建设。探索构建知识产权领域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工作制度,重点加强对非正常专利申请、商标抢注等行为的信用监管。完善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机制。(责任单位:知识产权保护、信用监管,各县〔市〕市场监管局)

(二)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

3.完善优化快速协同保护体系。保障黔东南州知识产权投诉举报快速维权保护中心及17个分设工作站高效运行,充分发挥“一门式”知识产权投诉举报协同保护机制功能。聚焦酸汤、白酒等重点产业领域开展行政保护,加快推进快速维权中心、工作站建设,推广采用调解方式快速解决纠纷,提升知识产权服务能力。加强行政与司法保护协作,落实知识产权纠纷诉调对接机制,发挥行政调解在化解知识产权纠纷中的重要作用。(责任单位:知识产权保护,各县〔市〕市场监管局)

4.强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服务。畅通12315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受理和转办商标、专利、地理标志等涉及知识产权的投诉举报;加强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等重点对象的维权援助工作;积极开展“进园区、进企业”宣传帮扶与调研活动;强化与大型展会、交易会等主办方的沟通对接,组织提供驻场知识产权咨询、投诉举报受理等维权援助服务。(责任单位:知识产权保护,各县〔市〕市场监管局)

(三)夯实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基础

5.强化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指导。认真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案件请示办理工作办法》,加大案件书面请示办理工作力度,全面加强知识产权执法办案业务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知识产权相关办案规范标准。组织开展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培训,开展交叉执法学习,提升执法办案能力和水平,及时有效处理知识产权纠纷。开展案卷评查、典型案例评选工作,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加强《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办案指南》《专利纠纷行政调解办案指南》《查处假冒专利行为和办理专利标识标注不规范案件指南》《商标侵权判断标准》《商标一般违法判断标准》等文件的贯宣和业务指导。(责任单位:知识产权保护、法规,州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各县〔市〕市场监管局)

6.加大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案件办案力度。畅通受理渠道,深化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工作,持续提升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案件办案质量效率。做好侵权纠纷防范和行政调解工作,有力有效处置专利重复侵权、群体侵权、恶意侵权等行为。严厉打击知识产权侵权假冒违法行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跨区域协作机制,着力提高执法办案业务能力和水平。(责任单位:知识产权保护,州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各县〔市〕市场监管局)

7.规范非正常专利申请和商标恶意注册行为。持续规范非正常专利申请和恶意商标注册行为,提高发现和打击的精准度。开展不良影响商标排查处置,对非正常专利申请及时进行核查整改,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处置上级交办和部门、地区转办的非正常专利申请重点问题线索和商标恶意注册申请案件线索。(责任单位: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发展科,各县〔市〕市场监管局)

8.深入开展地理标志保护工作落实《地理标志保护和运用“十四五”规划》,推进地理标志重点任务实施落地。聚焦我优势特色农产品、加工食品、道地药材等,组织开展地理标志专项整治工作,加大地理标志保护力度。规范企业用标行为,加强地理标志用标服务指导工作,整改部分不符合用标条件的企业,确保地理标志产品质量特色的一致性和符合性。继续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产品申请地理标志保护,努力提升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数量和质量。积极推动中欧地理标志保护与合作协定落实,持续加强对从江香禾糯、麻江蓝莓的日常监测、快速处置和执法联动。(责任单位:知识产权保护科,各县〔市〕市场监管局)

(四)强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行政保护

9.加强重点领域知识产权保护。根据上级部署开展专项行动,加强对关系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食品药品、公共卫生等重点领域,特别是对民生物资、农业农村领域、网络市场领域、中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老字号、影响青少年儿童视力相关产品等商品的知识产权行政保护。聚焦重点产业领域,尤其是酱香型白酒等产业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配合做好扫黑除恶市场流通领域相关整治工作,及时移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中涉黑涉恶和行业乱象线索。(责任单位:知识产权保护食盐酒类监管,州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各县〔市〕市场监管局)

10.加强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做好第19届亚运会、第31届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等国际大型赛事、重大工程相关特殊标志保护。加强展会知识产权保护,严格按照《展会知识产权保护指引》,采取展前排查、展中巡查、展后追查等措施,开展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防范、调解与查处工作。紧盯“五一”、中秋、国庆等重要节日,开展保护专项行动,快速有效应对各类突发情况。在应季地理标志产品集中上市的时间节点,加大风险隐患排查力度,营造公平公正市场氛围,助力乡村振兴和农民增收。(责任单位:知识产权保护食盐酒类监管科,州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各县〔市〕市场监管局)

11.聚焦新型市场及关键环节知识产权行政保护贯彻落实《商品交易市场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国家标准,培育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加强《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国家标准的宣贯指导,及时处理线上知识产权纠纷,提升线上侵权假冒行为治理水平,完善线上线下一体化保护。(责任单位:知识产权保护科、消费网监科,各县〔市〕市场监管局)

12.加强涉外知识产权保护。加强涉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人才队伍建设,充实完善纠纷应对咨询专家库。加强涉外知识产权风险防控指导服务,共建共享海外知识产权保护信息,因地制宜做好海外风险预警与防控体系建设。深入涉外企业调研指导,宣传知识产权保护政策和成效。(责任单位:知识产权保护科,各县〔市〕市场监管局)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取得实效。重要情况及向地方党委、政府报告,重大疑难问题及时沟通请示。

(二)加强统筹协调。充分发挥各知识产权办公会议制度办公室统筹作用,加强部署、沟通和协调,形成合力,全面推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提前谋划2023年国家、省知识产权保护考核、营商环境考核等工作安排,落实知识产权专项保护经费,加强调度、全面做好考核迎检工作。

(三)加强宣传培训。拓宽宣传渠道,运用各种媒体,充分利用世界知识产权日、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等重要时机,开展集中宣传、政策解读,构建全方位、多层次传播矩阵,宣传普及专利、商标、地理标志保护等相关知识产权知识,增强全社会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意识。提高舆情监测、舆论引导和舆情应对能力,及时通报重大舆情。加大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人员培养力度,创新业务培训、案例研讨、宣讲交流等方式,提升基层执法办案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