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教育局:
袁明俊委员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校外培训机构管理的建议》收悉。现提出如下会办意见:
一、严格市场准入,规范登记行为
严格审查登记名称或经营范围含有“教育培训”的营业执照申请材料,对于需要取得事前许可的教育培训登记事项,一律在申请人取得相应许可后方可进行工商登记。联合消防等部门,对教培机构营业场所的消防、卫生、餐饮等条件开展现场核查,确保符合经营资质要求。截至2025年5月,全州登记存续的校外培训机构787户,其中:企业547户,个体240户。
二、强化监管执法,维护市场秩序
聚焦校外培训领域突出问题,强化对校外培训机构的执法监管,依法严厉查处虚假宣传、假冒混淆等不正当竞争行为。2024年以来,市场监管部门查办教育培训领域虚假宣传案件1件、假冒混淆案件1件,有效维护了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和学生合法权益。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大对校外培训机构的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一是重点打击虚假商业宣传行为。如虚构“名校师资”“提分承诺”“独家课程”等夸大或虚构效果的宣传;利用“限时优惠”“饥饿营销”等话术诱导预付费,欺骗误导消费者等。二是查处擅自使用知名机构名称、商标、装潢等“搭便车”行为,打击仿冒品牌、虚假资质认证等混淆市场的仿冒侵权现象。三是严处通过编造谣言、恶意差评、对比抹黑等方式诋毁竞争对手商誉的行为,有效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市场秩序。
三、推进信用监管,实行失信惩戒
截至2025年5月,全州因未履行年报义务、公示信息弄虚作假、通过登记的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等失信行为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教育行业经营主体193户。对上述失信主体,依法在融资贷款、财政资金奖补、评优评先等工作中,予以限制或禁入,构建起跨领域、跨行业、跨地区的失信联合惩戒格局。
四、注重宣传教育,深化社会监督
一是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的合规指导。开展反不正当竞争等法律法规专题宣传,通过典型案例分析、合规指引等形式,帮助校外培训机构明确合法竞争边界、规避法律风险,倡导以创新、质量、服务为核心的竞争理念。二是深化公众教育与社会监督。通过媒体、社交平台等渠道普及反不正当竞争知识,提升公众对虚假宣传、商业诋毁、商业混淆等行为的辨别能力。深入校园、社区及“村超”“村BA”等基层场景开展宣传。畅通“12315”等举报投诉渠道,鼓励社会各界参与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