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丁德松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将基层市场监管部门执法装备纳入省州级财政预算的建议》(以下简称《提案》)收悉。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提案》中提到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积极与州财政局协调沟通。现就提案中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由原工商行政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和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整合成立,执法服装不统一,执法车辆等办公设备老旧已成为全州市场监管系统的现状与事实。执法设备配备是行政执法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标志,也是行政执法的条件保障,对基层执法至关重要,省、州各级政府十分重视。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家实行一级政府一级预算,而行政执法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各级行政执法设备配备应纳入本级政府预算。
(三)根据省财政厅、省司法厅2021年印发的《贵州省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管理办法》第五条已明确规定,确配发制式服装和标志所需经费,由各级人民政府纳入本级预算管理,列入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的部门预算。
目前,我州各级因经济总量小,存在财力困难的实际,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积极向中央、省对县级呼吁,不断积极努力向上争取专项资金支持,不断提高执法队伍的保障能力,解决各基层市场监管系统执法装备老旧的问题。
州市场监管局
202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