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顾秀梅、徐勇、杨霄、刘杰、李晓红、徐世海、何应忠、王长云、姜华委员:
九位委员提出的第30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州保健品销售市场监管,维护老年人财产和健康权益的建议》提案(以下简称《提案》)收悉。感谢各位委员对我州保健品销售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收到《提案》后我局高度重视,针对《提案》中提到的黔东南州“近年来,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我州人口逐渐步入老龄化……为维护老年人财产和健康权益”方面存在的问题,我局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调查研究,并开展专项检查,核实您在《提案》中反映的情况属实,由我局主办答复,现将收到《提案》以来对该项工作的开展整治情况答复如下:
一、安排部署,落实《提案》的“实”
收到《提案》后,我局党组对提案高度重视,于3月25日召开专题党组会,对2022年州政协提案办理的相关事宜进行了研究,主要领导进行安排部署,提出了具体办理工作要求,党组成员、食品总监卢宏海同志组织食品流通科、广告监管科、食品生产科、价格监管科积极推进工作。同时,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时按照法定工作职能职责将任务分解到会办单位,及时组织提案会办单位州卫生健康局召开工作协调会,听取会办单位工作意见,安排部署具体工作事项。局领导定期听取工作的进展情况汇报,并要求强化对保健品市场的监管,思想上高度重视委员反映的问题,不能简单地以委员满意不满意当作尺度来衡量此项工作,而是要如何将委员提出的工作建议落实到日常的监管中去,通过切实加强监管,充分履行职责的途径,让委员提出的工作建议通过部门依法履职,让全州保健品市场得到有效改善,确保全州保健品市场公平有序发展。
二、依法履职,务求监管的“严”
结合《提案》中提出“市场监督管理等相关部门应建立常态化机制,通过联合整治等方式,加大对该类违法经营行为查处力度……”四个方面的监管建议,我局印发了《黔东南州市场监管局开展“护苗助老”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州市场监管局关于组织开展保健食品排查的工作提示》等文件,突出整治医疗、药品、保健品(保健食品、保健医疗用品)等经营主体虚假宣传、误导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一是加强保健品市场经营行为的监管。全州销售保健食品经营户4381家,按照“正面宣传和集中整治并重”的工作思路,将商场超市、母婴店、药店等作为重点业态,对特殊食品、保健品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检查特殊食品经营者的经营资质、产品检验合格证、经营的特殊食品标签、说明书是否合法,索证索票制度是否落实到位、是否含有虚假宣传内容、是否涉及疾病预防和治疗功能,同时,要求商场、超市等开辟保健品等特殊食品销售专区,建立保健品专柜标识,张贴保健品不能替代药品治疗疾病警示标语,杜绝虚假宣传和误导消费,严防不合格保健品进入市场。二是强广告检查监管。采取日常检查、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常态化开展食品、药品、保健品等广告及商品服务信息检查监管。共线下检查户外广告4856条、检查各类商品服务信息宣传14540册份、检查公益广告1299条、报刊广告144条、电视广告564条、广播广告384条、互联网广告2945条,责令拆除广告666条;线上检查网站2192个次、网店4029个次、商品及服务信息宣传7874条次,督促下架、删除商品及信息208条。三是加大虚假违法广告案件查处力度。截至目前,共对811条线索依法依规进行处理,查处违法广告案件57件、罚没金额42.7万元。
三、形成合力,体现监管的“效”
按《提案》建议“以老年保健品,医疗器械理疗仪的经营或为重点,有关部门联合开展专项整治,全面排查经营主体资质,商品来源,商品质量和广告宣传,营销价格等情况,加强销售行为监管,依法严厉查处违法行为”结合职能,市场监管、卫生健康、公安等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开展工作。针对目前《委员》提出保健食品市场乱象丛生问题,各部门进一步加强全州涉及市场监管领域“保健品、医疗器械”安全监管工作,切实规范市场经营秩序,全面整治保健品消费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严查虚假宣传、误导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保障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特别是老年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一是建立联动机制,整合执法力量。加强与公检法部门的协作配合,认真贯彻落实《省药品监管局 省公安厅 省高级人民法院 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贵州省药品安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精神,切实践行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制度、联席会议制度,实现信息共享。凝聚执法合力,对疑难案件进行多部门联合查处。2021年以来,州市场监管局联合州公安局、州农业农村局下发了《关于联合开展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通知》,多次与公安、农业农村等部门开展联合行动,联合组成督导组深入各县市督导3次,移送或交办案件线索16件,全州查办食品安全(含保健品)违法案件897件,案值金额252.2万元,罚没金额344.63万元;查办查办医疗器械案件52件,货值金额10.24万元,罚没金额49.44万元,责令停产停业7家。二是突出重点热点,加大执法力度。今年,我们紧盯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等领域,结合国家和省州开展的“大非治违”专项行动,将维护中老年人权益列入专项整治内容,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州市场监管局制定并印发《黔东南州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以严查“两品一械”经营使用环节违法违规行为和风险隐患排查为主要任务,重点打击农村城乡接合部零售药店非法购进、不按规定储存、销售药品,基层及民营医疗机构非法使用医疗机构制剂,民间用药、网络销售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等违法违规行为。通过强化案件严查、风险严控、纵向联动、行刑衔接,从检查核查、监督抽检、不良反应(不良事件)监测、网络监测、投诉举报等多渠道全面排查风险隐患,依法严查违法违规行为、从严从重进行处罚,落实处罚到人。截至目前,全州共查办“两品一械”案件21件,罚没款24.62万元。累计组织检查800余组次,出动执法人员1980余人次,检查医疗机构138家次,药品经营企业(零售药店、药品批发、生产企业等)1794家次,排查安全风险隐患131项,已整改131项,整改率100%。三是强化价格监管。制定《州市场监管局关于加强2022年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工作的通知》要求,强化对养老服务领域价格监管,指导经营者做好明码标价、收费公示工作,督促经营者严格履行价格承诺,依法查处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价外加价以及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不履行价格承诺等价格违法行为,及时处理投诉举报,积极维护老年人财产和健康权益。
按《提案》“政府卫生机构和健康教育机构,应该针对老年人开展健康知识教育,提高老年人群体的医学常识水平”的建议,州卫生健康局针对识别、使用保健品开展了系列宣传:一是通过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项目、家庭医师签约服务、新市民健康新生活、健康知识进万家等工作,针对性解答老年人提出的有关保健品等基本知识,引导老年人采取正规渠道购买符合自身需求的保健品。二是向老年人发放《健康素养66条》《健康生活明白手册》等宣传资料,教会群众识别健康、安全的食品,看懂食品、药品、化妆品、保健品的标签、说明书等。三是开展居民健康素养调查,监测老年人群众掌握健康信息和健康技能的水平,从中了解到老年人群众能正确掌握和使用保健品、食品等相关知识,在调查结束后,调查者还要向老年人群众普及健康信息和健康技能,使老年人群众进一步掌握和使用保健品、食品等相关知识。四是2022年州卫生健康局下发相关工作方案,将进一步向老年人发放《健康生活明白手》,老年人覆盖率持续升高,制作相关音频资料,用于农村大喇叭、卫健系统音响设备、微信公众号等开展全面宣传。
四、长效监管,形成机制的“全”
本《提案》九位委员提出的建议一针见血地指出了当前保健品、医疗器械销售市场的乱象,各职能部门需进一步履职尽责,老年人群体的合法权益需才能得到维护,市场乱象方可得到遏制。通过《提案》办理,市场监管、卫生健康部门在此项工作上取得阶段性成效,保健品和医疗器械市场得进一步的好转,并逐步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一是依据法律法规,制定《保健品检查指引》、《医疗器械检查指引》、《关于开展保健品医疗器械市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等切实可行指导意见和文件,让一线基层执法人员在监管过程中有法可依精准监管,严查对老年人作虚假或导致消费者误解的宣传行为;二是加大对违法会销的查处力度,重点查处在许可登记的经营场所之外,集中向老年消费群体销售食品保健食品虚假宣传行为,发挥12315维权快速受理机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三是加大对食品领域广告监管的执法力度,重点查处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虚假广告,严禁利用健康养生节目变相发布保健食品广告等;四是严厉查处传销和违规直销行为,重点查处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的虚假宣传;五是基层分局要加强与镇、村、社区的协调,共同参与到保健品销售的监管上来,织成监管网,积极鼓励消费者向市场监管部门提供关于保健食品、医疗器械的违法违规经营线索,做到真查实打,让违法经营者退出市场。
九位委员在《提案》中提出的问题客观及时,也是市场监管部门监管的短板,提出的建议和监管措施合理并有很强的操作性,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部门之间将加强沟通、协调、配合,形成监管合力,并结合提出的监管措施,拓宽工作思路、强化重点监管、创新工作方法,不断完善保健品和医疗器械市场有序发展,切实维护老年人财产和健康权益。
九位委员的建议由我局依照部门职能作出以上答复,感谢各位委员对市场监管、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与支持,也诚请在以后的工作中多提建议,我们广泛采纳,为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共同努力。
州市场监管局
2022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