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大磊委员:
王大磊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州食品安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对您的提案,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研究问题,明确工作方向措施,落实部门监管职责。现就提案提出的问题和建议答复如下:
一、前期工作开展情况
2021年以来,我州食品安全工作在各县(市)、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在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取得了良好成效,未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全州食品安全总体形势稳定。对您提出的问题和建议,我们采取了以下几个方面措施。
(一)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意识。针对您提出的“经营者主体责任意识不强”的现象,一是优化许可审批流程,严格落实审批要求,督促指导市场主体落实主体责任。自2021年以来共发放食品生产许可108家,目前全州食品生产企业428家。二是进一步强化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教育培训和监督管理,建立完善食品生产经营者首负责任制和质量安全责任追究制度。三是指导企业开展食品质量安全承诺,对失信企业实施失信惩戒措施。被实施行政处罚的市场主体,将处罚信息公示并归口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管理。四是积极倡导行业自律,鼓励行业协会制定行业规则、自律规范以及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准则,引导和督促生产经营者依法生产经营。
(二)加大食品生产经营监管力度。针对您提出的“从业人员混乱,健康卫生缺乏监管”的问题,一是全面实施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管理。推动实现食品生产、流通、餐饮各环节风险分级管理全覆盖,按照风险等级的不同对企业实行分类监管,提高监管的有效性。二是强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今年以来,结合实际制定了食品安全工作计划,将校园食品、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保健食品、冷链食品、进出口食品等安全监管纳入工作重点,认真组织开展“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食品安全“打非治违”等专项行动,强化重要时段、重要环节、重点区域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建立“隐患清单”,对隐患排查情况实行周调度。三是切实抓好小作坊、小商贩、小餐饮(“三小”)的监管,联合相关部门加强对“三小”的整顿规范,做好“三小”的备案登记,提高日常检查和监督抽检频次。四是严厉查处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2021年以来,全州市场监管系统共查处食品安全违法案件1080件,罚没款405.08万元。农业农村部门共查处食用农产品质量案件55件。公安机关侦破食品安全犯罪案件28件。通过落实“处罚到人”的要求,真正起到震慑作用。
(三)加强食品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加大监管人员培训力度,每年都组织各县(市)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开展集中培训,通过聘请专家讲课、实际操作演习、到企业观摩、交流座谈、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方式开展教育培训。2022年3月18日,在麻江县组织开展了全州食品安全快检业务培训。培训各县(市)局食品安全分管领导和有关同志共计60余人;5月19日至20日,我局组织开展了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综合能力培训,提高基层监管能力和水平。
(四)提升食品安全风险研判及防控能力。针对您提出的“食品安全防控及危害源辨别分类机制普遍缺乏”的问题,一是市场监管、农业农村、卫生健康部门积极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抽检、风险监测等工作。2021年市场监管部门共完成食品监督抽检4812批次,农业部门完成定量检测任务5643批次,卫生健康部门完成食物中化学污染物及有害因素监测182份,微生物及其致病因子监测110份。二是定期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形势会商和预警交流。州食药安办每年均组织相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风险交流和形势会商会议,研判并预防重大食品安全风险。2021年10月12日,与黔南州联合召开区域间食品安全风险预警交流会议,促进跨区域食品安全应急管理协调联动和信息共享。2022年5月12日,州市场监管局组织25家单位召开了黔东南州食品安全风险交流及形势会商会议,各单位报告了第一季度抽检、监测等情况。
(五)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针对您提出的“群众食品安全意识不强”的问题,一是加强宣传教育。利用“食品安全宣传周”“全民营养周”“全国科普日”“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等重点时段广泛开展食品安全宣传,营造人人关心、人人参与、人人共享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同时规范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及时进行风险预警和消费提示。二是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制定印发了《黔东南州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在州级财政十分紧张的情况下,每年挤出50万财政经费作为专项资金,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举报人进行奖励,以此激励社会公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管。三是继续开展食品安全“你点我检”“食品实验室开放日”等活动,科学回应社会关切。
二、今后工作措施
(一)持续抓好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和管控。深入开展农村食品及集体聚餐、校园及周边、托幼机构、餐饮集中配送企业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继续推进冷冻肉及制品、乳制品、肉制品、食用植物油、“大桶水”、白酒等重点食品综合治理。
(二)继续保持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认真落实食品药品“四个最严”要求,严厉查处假冒伪劣食品犯罪行为;按照“处罚到人”规定,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严惩违法犯罪。
(三)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加强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努力提高专业化水平;推动“互联网+监管”落实,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推进重点食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
(四)全力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督促指导企业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积极推进企业信用分级管理模式,实施安全管理自查自纠制度。强化食品安全科普宣传,完善企业失信惩戒机制,曝光违法违规行为,积极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州市场监管局
2022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