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陆泉屹委员:
您提出的第044号《关于加强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保障学生饮食安全的建议》提案(以下简称《提案》)收悉。感谢您对我州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的关心和支持。收到《提案》后我局高度重视,针对《提案》中提到的黔东南州“部分经营户在利益的驱动下,把校园当成“香饽饽”,争先恐后占地为营……监督部门面广难及,监管缺失”三个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并开展专项督促检查。现将收到《提案》以来对该项工作的开展整治情况答复如下:
一、领导重视,全面部署
收到《提案》后,我局党组对提案高度重视,于3月25日召开专题党组会,对2022年州政协提案办理的相关事宜进行了研究,并作了具体的安排部署,提出了具体办理工作要求。2022年3月30日,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食品总监卢宏海同志和食品流通科负责同志到州政协参加提案办理工作协调会,认真听取州政协领导对提案办理的工作要求和工作建议。同时,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时将《提案》涉的事项按照法定工作职能职责及工作任务分解到各会办单位,听取各会办单位意见,安排部署具体工作事项。局领导定期听取工作的进展情况汇报,要求全州市场监管部门举一反三加强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方面的督导检查,全系统各部门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委员反映的问题,不能简单地以委员满意不满意当作尺度来衡量此项工作,而是要如何将委员提出的工作建议落实到日常的市场监管中去,通过切实加强市场监管,充分履行职责的途径,让委员提出的工作建议通过市场整治,使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得到有效改善,并以此为宗旨开展市场监管工作,确保全州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
二、开展整治,务求实效
结合《提案》中提出“建立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管理长效机制,规范校园周边营业环境;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完善学校学生餐,开设校内放心食品店”三个方面的监管建议,我局印发了《州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2022年春季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督导检查的通知》(黔东南市监办函〔2022〕9号)文件,督促各县(市)市场监管局排查学校食堂和供餐单位、校园周边食品生产经营者存在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严厉查处学校食堂和供餐单位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推进全州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深入彻底开展,落实经营者主体责任,守住食品安全底线,做到底数清、情况明。4月10日至15日,州市场监管局分四个督导组分别对全州16个县(市)的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出动督导检查人员16人次,实地督导检查市场主体(含学校食堂)32户。截至4月18日止,全州市场监管部门检查学校及其周边食品安全经营户3742户,立案查处食品案件132件,罚款35.97万元,责令改正存在问题317个。通过本次开展的专项检查,有力地推进全州市场监管系统对学校及其周边食品市场的整治,从查办案件情况来看,委员提出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隐患客观存在。
三、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依托《提案》,结合职能职责,市场监管、教育、住建强化协调配合,各县市食安办,联合城市执法局、教育科技局、城乡住建局,分别对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进行专项整治,重点整治索证索票的检查,小摊小贩食品是否办证经营,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形成食品安全监管合力。教育部门强化宣传教育,制止餐饮浪费
州教育局通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深入 “师生健康 中国健康”主题健康教育活动,寓教于学、寓教于乐的校园食品安全健康教育。充分利用主题班会、LED、校园广播、微信工作群、黑板报、手抄报等方式进行宣传,提高宣传内容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时效性。提高广大师生及家长对“三无”食品的识辨能力,提高学生自我抵制不卫生食品的控制能力。设置校门劝诫岗,积极劝导学生不到校园周边购买“三无”食品和购买零食,养成良好的食品卫生安全意识。要求各学校严格按照州教育局制定的《黔东南州学校食堂就餐十项管理制度》引导学生爱惜粮食,培养节约习惯,制止餐饮浪费。关于提案中“完善学校学生餐,开设校内放心食品店”的建议,我州共有16个县(市),其中营养改善计划国家试点县15个,地方试点县1个(凯里市)。2021年,我州共落实营养改善资金38135.31万元,实施营养餐学校数共1412所(小学1249所,中学163所),享受资助人数47.26万人(小学32.18万,中学15.08万人),实现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全覆盖。全州有高中45所,职中21 所,均实行全寄宿制,校内设有设施完备的营养食堂,满足师生一日三餐需求。目前,我州共有23家中标企业为学校食堂供餐,实现粮、油、肉等营养餐学校学生食堂大宗食材 “四统”,同时,认真做好营养餐提质升级工作,全面推行“4+x”贵州模式,为学生提供营养、健康、等值的营养餐,努力从“吃得饱”向“吃得好”“吃得营养均衡”转变,切实提高农村学生的营养健康水平 。针针对 “开设校内放心食品店”建议,按照上级文件要求,除部分确有需要的寄宿制学校外,我州已陆续关闭校内小卖部、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且对必须设置的校内便利师生的小卖部、超市等也进一步加强监管,严格按规定落实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相关要求。
州住建局印发了《关于开展2022年春季学期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组织各县(市)城管(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开展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要求各县(市)取缔校园周边 200米范围内的食品流动摊贩,并在上下学时段进行重点管控,严管严治校园周边违法占道经营乱象。截至目前,全州共整治校园周边200米范围的出店经营3136起,流动摊点占道经营5883起,其中行政处罚4起,罚款1家单位,罚款3人。
按照《提案》提出的建议,市场监管、教育、住建三部门结合职能职责,将委员提出的“建立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管理长效机制,规范校园周边营业环境;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完善学校学生餐,开设校内放心食品店”三个方面的监管建议落实到具体的监管措施中去,全力将学校及其周边食品安全管好抓实。
四、长效监管,形成机制
您提出建议的目的和出发点是营造良好校园食品安全消费环境,保障重点消费群体的食品安全和合法权益,通过《提案》办理,市场监管、教育、住建在此项工作上取得阶段性成效,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环境得到进一步的好转,在阶段性工作的基础之上,建立了以下长效监管机制:一是加强查处校园及其周边违法从事食品经营的行为,坚决落实“四个最严”,通过案件查办规范食品经营行为;二是加大宣传教育力度,通过课堂、集中培训、公益短信、手机APP、网站等媒体渠道,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全面提高社会公众的食品安全意识、认知水平和应对风险的能力;三是开展定期会商协调机制、推进部门联合执法,齐抓共管,切实提高食品安全监管的整体效能;四是积极受理教师、学生对食品安全方面的申诉举报,依托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工作平台,及时处理食品安全方面的投诉举报,切实维护重点消费群体的合法权益。
针对您在《提案》中提到“部分经营户在利益的驱动下,把校园当成“香饽饽”,争先恐后占地为营……监督部门面广难及,监管缺失”三个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非常及时,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各部门将加强沟通、协调、配合,形成监管合力,并结合您提出的监管措施,我们将改变工作思路、强化重点监管、创新工作方法,不断完善校园食品安全监管措施。您的建议由我局依照各部门职能向您作出以上答复,感谢您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关心与支持,也诚请您在以后的工作中对市场监管、教育、住建部门多提建议,我们广泛采纳,为维护公平有序健康的食品安全共同努力。
2022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