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谢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农村流通商品源头监管》的工作建议收悉,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过我局认真的调研和日常监管,得出了主办意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全州经济状况。黔东南州地处经济落后的少数民族聚集区,农村经济比较落后。老百姓对产品质量状况的辨别能力相对不够,加上购买能力相对不足,低质量、低价位的产品,在农村市场上(特别是城乡接合部)占有一定的份额。市场监管工作人员严重不足,在如何辨别假冒伪劣农村商品上存在宣传不到位,在假冒伪劣农村商品上存在打击力度不够等问题。
(二)全州农村商品生产企业基本情况。全州共有农村商品生产企业3215家,涉及建材、食品、家居、电器、日化、服装、农资等生产、生活用品。
(三)全州农村流通商品批发企业基本情况。全州共有农村商品批发企业9599家(其中企业120家,个体9479家)。主要从事农村流通商品批发业务,批发的商品有近1万种,我局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核发了“营业执照”。
(四)全州农村商品零售企业基本情况。全州商品零售企业191967家,主要从事农村流通商品零售业务,零售的商品超过1万种,我局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核发了“营业执照”。
(五)州市场监管局在农村商品源头质量监管工作的职责。明确企业是农村商品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企业必须履行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生产企业、批发企业、零售企业要严格控制产品质量,确保生产、批发、零售的产品质量安全。产品质量监管工作措施:一是加强对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二是加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增加产品质量抽查频次,确保产品质量安全。三是严厉整治、打击不合格商品的违法行为。加强督促不合格产品生产、批发、零售企业后处理工作,确保整改复查合格。为合格产品市场保驾护航,严厉打击不合格产品生产、销售行为,让消费者放心消费,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六)近三年全州市场监管系统开展农村商品源头产品质量
监管工作情况。一是2021年共投入资金50万元,开展农村电器产品(330批次)、汽车配件产品、建材产品、食品相关产品等678批次产品监督抽查。二是2022年共投入资金50万元,开展农村电器产品(170批次)、汽车配件产品、建材产品、食品相关产品等528批次产品监督抽查。三是2023年共投入资金50万元,开展农村电器产品(170批次)、汽车配件产品、建材产品、食品相关产品等536批次产品监督抽查。
通过国家局连续组织的产品质量国家级监督抽查、省局连续组织的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州局连续6年组织的重要产品质量州级监督抽查,全州工业产品质量得到大幅度提升,为全州产品质量高质量发展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到目前为止,全州没有发生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附注:依申请公开
联系人:陈学志 联系电话:0855-8220347
州市场监管局
2023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