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市场监管局关于州政协十二届六次会议第264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 黔东南州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 2021-09-02 11:05

左鸿钧、欧阳文枝、李心琼、谢江华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州熟食店食品安全监管的建议》收悉。感谢你们对我州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熟食店的业态

根据《贵州省食品安全条例》《贵州省食品经营许可审查细则(试行)》《贵州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等法规的规定,熟食店的业态可分为生产熟食销售并批发给第三方食品经营主体向消费者销售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现场加工制作并就地向消费者出售的“食品现场制售”两种不同的业态。根据两种不同的业态,市场监管部门在《食品安全法》的框架下,分别以《贵州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 》等进行监管。

二、工作开展情况

2021年,州市场监管局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按照“四个最严”要求,用足用好日常监管、专项治理和监督抽检等有力手段,推进市场主体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提升食品安全水平。

(一)严格规范食品和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2021年2月9日,州市场监管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经营者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责任监管的通知》,要求食品经营者应当加强进货查验、索证索票以及建立进(销)货台账管理。经过4个月来的专项整治,我州食品经营溯源管理工作水平得到了很大地提升,基本能做到从餐桌到田头的溯源。

(二)强化熟食店操作人员监管。2020年疫情防控以来,在日常监管过程中,我局强化监管力度,从业人员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工作时,应穿清洁的工作服,不得披散头发,佩戴的手表、手镯、手链、手串、戒指、耳环等饰物不得外露。食品处理区内的从业人员不宜化妆,应戴清洁的工作帽,工作帽应能将头发全部遮盖住,操作人员应佩戴清洁的口罩。

(三)强化亮证亮照经营。根据《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将食品经营许可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标识、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等公示在就餐区醒目位置。”和 《贵州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督管理办法(试行)》“食品小作坊应当在生产场所显著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食品小作坊登记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等的要求,强化对各类熟食生产经营店的亮证亮照经营,向消费者公示合法人证照以及市场监管人员监管情况。

(四)加强排查,不断提高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一是加大日常排查检查力度,严肃整治无证无照经营问题。重点对现场场地环境、加工设施设备、原料质量、进货查验、索证索票、餐饮具洗消保洁、肉类检疫证明等各个环节及商品质量进行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责令整改;二是开展重点区域食品安全检查。对旅游景区、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小作坊、熟食店进行拉网式排查;三是加大投诉举报渠道建设,宣传公布市场监管局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电话,方便群众举报熟食店食品违法违规线索,强化打击深度力度。

(五)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提升社会公众对熟食店食品监管工作的参与度。食品安全宣传是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的一项重要措施。一是群众能够识假辨假可以提高安全消费能力和主动维权意识;二是“知假不买”可以遏制违法食品经营行为生存空间;三是“遇假举报”有助提高监管部门监管能力和打击水平。

(六)强化小作坊登记。按照《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贵州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三年提升计划的通知》(黔市监食生〔2019〕3 号)要求,结合我局推进小作坊清理小作坊清理、整改及登记工作,共调查摸底1568家,调查摸底建档率100%,符合登记小作坊1008家,登记率100%,建成小作坊示范单位68家,进一步规范了小作坊生产经营。同时推进小作坊改造升级,2家小作坊经生产卫生条件改造后已申办食品生产许可。2021年1-5月,全州共检查食品加工小作坊612家次,责令整改小作坊148家。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大小作坊特别是小作坊地调研。

(七)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督导检查。2021年州市场监管局在元旦春节期间、五一期间等多次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督导检查,对16个县(市)全覆盖开展春节期间、五一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督导检查工作。共计督导检查74家农贸市场及周边熟食店和食品小作坊,发现的问题现场全部移交属地市场监管局处理,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上报整改情况。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继续强化进货查验管理监管,把好食品来源安全。在现有食品溯源监管成效的基础上,一是从银田等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入手,强化食用农产品产地合格证明的索取,无产地合格证明又无检测合格证明的食用农产品不得进入市场销售;二是继续强化熟食店进货查验监管,对于拒不履行进货查验的熟食店进行严厉处罚,从源头保障质量安全。

(二)继续强化制度的落实,规范管理。要求各熟食店在我州各县(市)建立的小作坊、现场制售等食品安全制度的基础上自行健全店内熟食品经营制售管理细则,并严格执行。鼓励行业协会等行业组织共同订立行业制度。

(三)继续加强检查督导力度。一是加大日常排查检查力度,严肃整治无证无照经营问题。重点对现场场地环境、加工设施设备、原料质量、进货查验、索证索票、餐饮具洗消保洁、肉类检疫证明等各个环节及商品质量进行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责令整改,对拒不整改的经营者严厉处罚。二是继续开展重点区域食品安全检查。对旅游景区、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小作坊、熟食店进行拉网式排查。三是加大投诉举报渠道建设,宣传公布市场监管局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电话,方便群众举报熟食店食品违法违规线索,强化执法检查打击力度。严罚不合格的摊点店面,坚决取缔无证经营和非法加工制售行为。

(四)继续强化信息公示、标签标识监管。一是将继续强化食品经营许可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标识、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等公示、食品小作坊在生产场所显著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食品小作坊登记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等公示信息的监管。二是将着力于加大熟食店等散装食品、现场制售散装(预包装)食品和小作坊生产散装(预包装)食品标签标识的监管。要求经营店依法对经营的散装食品明确标明食品的名称、成分或者配料表、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确保消费者能够得到明确和易于理解的信息。对经营的小作坊、现场制售预包装食品标签标明食品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保质期;成分或者配料表;贮存条件;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小作坊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登记证编号等内容。鼓励熟食店公示食品加工制售的原材料来源、制作流程、添加剂成分等内容。同时要求各熟食品店建立台账进行管理,有条件的鼓励建立电子台账管理。

(五)加强对民族饮食文化开发的扶持,鼓励条件成熟的熟食店集体规范统一使用熟食品店面标识。形成我州县市独特的熟食品店品牌形象,逐步打造品牌特色,提升质量和知名度。

(六)继续加强食品小作坊的监管。一是继续强化小作坊基本卫生条件改造及监管;二是督促每个县小作坊示范单位5家以上,并确定至少1个小作坊示范区建设点并开始示范创建工作;三是在产业政策放开后,为全面推进黔东南州白酒小作坊经生产条件改造后进行食品生产许可申报改造;四是同时积极推进黔东南州特色食品加工小作坊的基本卫生条件改造及标准制定后进行生产许可申报,推动特色食品产业快速发展。

黔东南州市场监管局

                           2021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