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州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4年9月3日至11月20日,州委第一巡察组对州市场监管局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2025年1月10日,州委巡察组向州市场监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关于加强巡视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的工作措施》《省委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责任清单(试行)》《州委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责任清单(试行)》等有关规定,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落实整改情况
州市场监管局党组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州委巡察工作要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切实做到坚决改、全面改、彻底改,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一)强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2025年1月10日州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州市场监管局党组第一时间以文件形式在局内部以及通过局官网向社会通报州委第一巡察组巡察我局党组情况,明确要求要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以坚定态度、有力举措和务实行动抓好巡察整改,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推动市场监管高质量发展。
(二)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局党组坚决扛起巡察整改的政治责任和主体责任,党组书记切实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领办重点难点问题,以上率下直接抓、抓具体、抓到底;其他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主动认领问题,靠前推动分管领域内巡察整改任务落实,切实做到层层知责、负责、尽责,切实做到条条改到位、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针对常规巡察、食品质量安全机动巡察以及意识形态专项巡察,成立“1+4”巡察整改机构,即1个巡察整改领导小组、4个巡察整改专班,切实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
(三)强化跟踪问效,抓实问题整改。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一项一项抓整改,一件一件抓落实。反馈会之后,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研究制定巡察整改方案,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三张清单”,明确牵头领导、责任科室(单位)、责任人、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强化督促推进,局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整改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多次听取整改情况汇报、跟踪整改进度。局班子成员按照“归口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对分管领域巡察整改任务的跟踪管理,做到整改一个、验收一个、销号一个。自开展巡察整改工作以来,共召开党组会6次、专题调度会7次。
(四)强化标本兼治,巩固整改成果。坚持“立当下”“利长远”并重。以落实整改、促进工作为切入点,找准制度机制方面的漏洞和短板,建立完善规章制度14个,推动整改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实现从“解决一个问题”向“解决一类问题”转变,从“一时整改”向“长期巩固”提升。同时,在2024年民主生活会中对巡察反馈意见进行深刻剖析,真正把巡察工作的成果运用到推动全州市场监管工作高质量发展上来,着力推动市场监管各项工作提质增效上台阶。
二、集中整改进展情况
(一)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市场监管重要论述不够,推动市场监管和知识产权工作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有差距方面。
1.对标学跟进学结合实际学不到位。
(1)“第一议题”制度落实得不到位,理论学习不深入。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党组会“第一议题”进行学习。截至2025年7月8日召开的13次党组学习会议上,均对标学,跟进学,并每次严格落实学习“第一议题”制度。2025年累计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22篇次。二是修订完善党组会议制度,对学习议题的规范性进行严格把关,坚持重点学、规范学,结合实际学,合理规划学习时间和内容。年初制定党组学习议题清单,各科室根据需要要求报送应学的业务知识及相关法规和重要论述。期间严格按照清单要求并结合当下实际开展学习,避免突击学、应付学的情况发生。巡察反馈问题以来,我局党组会、局务会议题原则上严格控制在15个以内,每个议题学习内容不超过5个,并且针对研究事项严格按一事一议原则;局党组2025年第11次(扩大)会议上认真传达学习《贵州省知识产权强省2025年推进计划暨地方工作要点》,并专题研究知识产权工作。三是修订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强化对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及发言材料的审核把关;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市场监管重要论述及时纳入学习,注重理论与实践结合。2025年以来,累计组织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6次,在开展学习前均制定研讨方案及发放预通知,要求参学对象紧扣学习主题,结合各自分管领域的工作实际,认真撰写发言提纲,结合市场监管工作实际开展研讨交流。
整改状态:已整改完毕,并长期坚持。
2.运用“大市场、大质量、大监管”新发展理念武装头脑,推动市场监管决策部署落地见效有差距。
(2)培育大市场目标任务有差距。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经营主体逐步增长。全州经营主体数量2020年完成32.90万户、2021年完成34.89万户、2022年完成39.45万户、2023年完成39.44万户、2024年完成40.10万户、2025年7月完成40.94万户。总体来看,“十四五”期间经营主体总量呈现增长态势,从2020年的32.9万户预计增长至2025年7月的40.94万户,累计增长约24.4%。二是高效办成一件事稳步推进。2025年1-6月中旬,全州企业信息变更一件事办理共5708件,企业注销登记一件事共办理2742件,企业迁移登记一件事共办理123件,企业年报一件事已年报企业43596户,开办餐饮店一件事共办理2031件,其中线上办理59件,线下办理1972件。三是进一步压缩和兑现印章刻制费用。2024年以来,各县(市)通过招投标方式,逐步将印章雕刻费用从原来的440元每套降为50元至400元不等,全州均价为187元,比原来平均减少253元每套,为下步兑现拖欠企业刻制印章费用减轻负担。我局于2024年8月26日和2025年3月25日两次分别下发《关于做好企业开办刻章费用清理兑现问题整改有关工作提示函》,要求各县(市)筹措资金,截至2025年6月底,全州已兑现历年拖欠的刻章费用175万多元。接下来,继续推动刻章成本控制,鼓励各县(市)进一步加大招标、议标竞争力度,持续压缩印章刻制单价,减轻财政支付压力;继续强化清欠工作督导落实,发放工作提示到各县(市)人民政府,督促当地政府整改落实。四是认真核查奖补企业资格,落实奖补政策。2023年梳理的358户企业,实际兑现343户,尚有15户(不是16户)企业没有兑现。经与州发改委、州商务局、州住建局沟通对接,未兑现的原因在于前期筛选只按入库时间核对,二次核查发现州住建局有8户无法同时满足在库三年及以上奖补条件、1户放弃奖补;州商务局3户退库、2户放弃奖补;州工信局1户退库。因此,2023年实际只有343户企业符合奖补兑现条件,并全部得到奖补奖金。
整改状态:长期整改。
(3)加强质量强州基础不够扎实。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已经对黎平315家茶叶经营主体宣传、推广和动员使用红茶品牌,提升品牌知名度。对雷山101家茶叶经营主体宣传、推广和动员使用绿茶品牌,借助毛克翕荣获州长提名奖契机,加大对“银球茶”品牌宣传。二是配合农业农村局茶叶专班加大质量提升帮扶,州内20家茶企建立了首席质量官。引导65家龙头企业开展“校企合作”树好品牌效应。三是已制定《地理标志产品 雷山银球茶》《雷公山茶 绿茶》《黎平红 红茶》等产品地方标准,并动员企业积极采用茶叶地方推荐标准。比如,雷山县20家茶叶生产企业采用《地理标志产品 雷山银球茶》地方标准,实现茶叶优质优价,最高售价达1800~2200元/500g。同时,配合商务、文旅、茶叶协会、茶叶专班等机构开展公共品牌维护使用,充分利用“苗侗山珍”公共品牌知名度,加大线上线下宣介,形成抱团取暖意识。指导100余家企业加入公共电商平台进行销售。四是压紧压实工作任务,将完成206家认证企业组织任务分解到各县(市)局,并适时进行调度;利用推进酸汤、蓝莓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契机,深入企业组织宣传质量认证体系建设对提升质量管理能力和水平、扩大品牌市场竞争力的巨大作用,提高企业组织认同度和认证意愿;通过宣传动员,预计酸汤、蓝莓产业新认证企业组织不低于30家。五是深入挖掘认证企业组织,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暨计量认证企业组织115家、地理标志产品认证企业组织57家、生产许可证企业组织59家纳入统计范围。截至目前,已完成目标任务240家,共计达到694家,超额完成34家。
整改状态:已整改完毕。
(4)统筹推动建立大监管联动机制存在短板。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强化经营主体信用监管。协助人民法院做好司法协助公示工作。2024年10月以来,全州市场监管系统共协助人民法院开展股权冻结239次,股权解冻137次。对未履行年报义务、弄虚作假、失去联系等一般失信行为列入异常名录经营主体11.12万户,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社会危害较大,受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较重行政处罚等严重失信行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3850户。对上述失信经营主体,依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其失信信息,并通过省信息中心数据交互,共享推送至发展改革、银行等各部门,在政府采购、资金奖补、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融资授信、评优评先等工作中,对失信经营主体依法予以限制或禁入,构建起跨部门、跨地区、跨领域的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维护公平诚信市场环境。二是开展数据异常经营主体清理工作。2024年12月至2025年6月共开展7次异常数据的核实处置,共核实21535户经营主体,其中一人多户42户,对一户未开展经营的责令其办理注销登记,对经营者黄某虚假注册的30户公司,凯里市市场监管局已对26户公司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对36户经营期限超过50年的已将数据修改为与档案一致的期限。同时对其他未年报的10442户经营主体列为异常名录。三是按照法定职责开展特种设备监管执法,2025年以来,检查单位数613个、设备数4212台,下达监察指令书97份;查办特种设备案件20件,结案14件,罚款14.5万元。四是建立《黔东南州医疗机构监管协同机制》,全州16个县(市)局均建立相应监管协同机制,进一步强化协同监管,加强医疗机构许可备案信息互通。同时,锦屏县局2024年对沐纯美容外科诊所开展2次监督检查,对于发现的供货方资质不全问题,要求企业完善整改。
整改状态:已整改完毕。
3.履行职能责任不到位,推动市场监管、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有差距。
(5)推动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办法不多、力度不够。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工作开展以来,已累计审核支付贷款贴息金额213.33万元,惠及近千户个体户和小微企业。二是探索建立企业标准总监制度,目前已有201家企业任免了企业标准总监。鼓励企业制定高质量、原创的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参与制定团体标准85项,企业自我声明公开企业标准1586项。三是积极开展2025年度知识产权优势企业项目申报工作,经广泛宣传,共有26家企业完成贵州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申请条件自评,14家企业提交申报材料,我局甄选并推荐贵州麒臻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贵州茅台(集团)生态农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贵州云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贵州蓝瑞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贵州银花妆开发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到省市场监管局评选。四是在省局分型基础上,每年从8月份开始,开展个体工商户分类工作,2024年全州评定“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125户。五是通过走访调研、广泛动员,2024年以来已有45家企业纳入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一对一帮扶,我州小微企业质量管理意识不断加强,质量管理能力得到有效改善,产品和服务质量得到有效提升。目前,省州级帮扶的18家小微企业已获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9001)。2025年,将以总局区域试点为契机,继续开展以酸汤产业为主的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目前省州局已初步确定8家酸汤生产企业作为帮扶对象继续开展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1)。六是截至2025年5月20日,全州登记经营主体40.66万户,同比增长2.98%。其中:企业83015户,同比增长3.09%;个体工商户315397户,同比增长3.18%;农民专业合作社8258户,同比增长-3.46%。2025年1至5月,全州注销经营主体13987户,其中企业2369户、个体工商户11436户、农民专业合作社182户。比上年同期下降27.63%,其中企业下降12.52%、个体下降30.51%、农民专业合作社下降12.35%(2024年1-5月注销经营主体19327户,其中企业2708户、个体工商户16457户、农民专业合作社162户)。全州企业总量83015户,占经营主体20.42%,比上年同期略有增长。通过金融、标准化、质量体系认证、知识产权运用、个体户分型分类等一系列政策措施的帮扶,全州新增企业稳步增长,退出企业大幅减少,企业生存率与竞争力都得到了提升,经营主体“散、小、弱”状况得到逐步改善。
整改状态:已整改完毕。
(6)推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成效不明显。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印发《州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2025年度州级“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黔东南市监办发〔2025〕2号),对今年“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的规范性作出了新要求,持续统筹指导各业务科室和县(市)市场监管局严格落实执行,进一步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质效。二是按照省市场监管局安排部署,为了做好与经营主体年报工作的衔接,市场监管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一般集中于每年7月至11月之间开展。2024年7月以来,全州市场监管部门抽取双随机检查对象2785户,检查发现通过登记的住所无法取得联系349户、发现问题责令改正60户、未按规定公示应当公示的信息20户、发现问题待后续处理7户、发现问题依法责令停止1户、其他情况237户、未开展经营活动119户、未发现问题1503户。对通过登记的住所无法取得联系的349户经营主体已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对其实施联合惩戒。从整改以来,因信用违法行为仅凯里市行政处罚案件862件。三是已开展2025年综合业务培训,着力提升市场监管人员综合业务素质,切实解决检查多发现问题少的问题。
整改状态:已整改完毕。
(7)“三品一特”监管底线未能实现全覆盖,存在漏洞和薄弱环节。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持续推进“黔食安”系统应用,提升检查覆盖率,助推食品安全监管效能。截至2024年12月,全州市场监管部门“黔食安”系统应用监督检查率达88.87%,位列全省第一(除贵安新区)。同时,针对凯里附中、第四、第七小学等校园门口12个流动熟食摊点、校园周边食品摊贩、农贸市场、二龙殡仪馆存在的问题,组织凯里市及时开展整改落实,目前已经完成整改。二是加强对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组织开展校园食品安全“一件事”全链条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整治校园食品安全问题,截至目前,检查校园食堂2372家次,推动问题整改2703个,立案查处违法行为75起,向纪检部门移交问题线索10条,进一步提升了校园食品安全保障能力。三是强化农贸市场熟食摊位日常监管。将熟食经营者监管纳入2025年监管重点,督促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重点盯住“三防”等。针对凯里熟食摊位未亮证经营、无“三防”设施等问题,已督促经营店及时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小餐饮登记证),并完善“三防”设施,改善场所卫生环境。四是强化药品安全风险防范,建立《黔东南州市场监督管理局两品一械质量安全风险研判会商工作方案》,并于2025年3月组织召开全州2025年第一季度药品安全风险会商;2025年4月23日针对药品进、销、存和质量问题开展全州监管人员培训。同时,2025年3月23日组织凯里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卫健、公安等部门对营盘坡、小十字老街及民族风情园苗侗医药文化街等重点区域开展突击整治行动,查获来源不明中草药原料粉末8公斤、不明药酒43瓶;清理夸大疗效、虚构“包治百病”“祖传秘方”等主治功能的虚假广告,现场收缴违规宣传广告牌、宣传单78张。2025年4月27日组织凯里市市场监管局对营盘坡、小十字老街及民族风情园苗侗医药文化街等重点区域开展回头看检查,检查商户11家、流动摊点39个,整改违规宣传广告14块。五是关于零售药店检查覆盖率问题,2023年印发《2023年黔东南州药品流通环节监督检查实施方案》,要求零售药店的监督检查覆盖率20%以上,五年全覆盖;2024年1月1日施行的《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六十条第(三)款规定对第一项、第二项以外的药品经营企业,每年确定一定比例开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符合性检查,三年内对本行政区域内药品经营企业全部进行检查,2024年印发《2024年度药品流通环节监督检查实施方案》,要求零售药店的监督检查覆盖率30%以上,三年全覆盖,2024年全州共有零售药店2074家,检查1496家,覆盖率为72%;2025年印发《2025年度药械流通使用环节监督检查实施方案》,要求2025年对零售药店的检查覆盖率30%以上,2025年全州共有零售药店2056家,上半年,已检查833家,检查覆盖率为40%。六是特种设备科下发通知要求各使用单位于检验到期1个月前进行报检;各县(市)市场监管局采取现场监督检查和下达监察指令书等方式,已督促超期使用和无维保使用的单位完成整改。
整改状态:已整改完毕。
(8)统筹推动执行“四个最严”要求有差距,执法裁量结果悬殊大。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5年3月20日,州局党组对相关案件执法单位、镇远县市场监管局执法大队负责人和法规工作负责人,以及州市场监管局法规科审核人员、执法支队办案人员进行约谈。二是完善行政裁量基准,加强案件审核审批。发布实施《黔东南州市场监管行政执法一目录五清单》,作为我州实施上级行政裁量基准的补充,压缩裁量的空间,规范行使行政裁量权;加强执法案件审批、重大案件法治审核和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工作。针对黎平县鑫富华超市经营不合格食品案,现场检查笔录没有记录现场孔雀绿石的情况,州局已对相关执法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该案当事人向我局提交了上级供应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资质、供货票据及快检报告等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的证据,案后我局将抽检不合格线索移交上级供应商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局(黎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湖南靖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处理。在食品安全案件中,我局严格规范现场检查,追查不合格原因,严格执法,及时移交违法线索,对不合格食品进行溯源监管,2024至2025年,州局共移送食品不合格线索5件。镇远县市场监管局在县司法局的指导下,摈弃之前的做法,在调查终结时综合考虑违法情节、主观故意等因素,提出适当的处罚建议。三是注重行政执法业务指导,在工作中以“一对一”结对模式进行“教、传、帮、带”。综合行政执法案件业务指导工作明确到人,并不定期采取明察暗访、带案督查等方式对各县(市)市场监管领域案件开展督导。2025年3月20日至21日,组织开展2025年全州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稽查暨法治建设竞争直销监管培训,通报了2024年州局案卷评查的情况。四是强化执法监督,2025年6月开展全州系统行政执法实地交叉监督,对2024年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评查680卷,评查率为16%。
整改状态:已整改完毕。
(9)优化旅游环境、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存在薄弱环节。
整改落实情况:下发《关于持续做好旅游市场秩序监管的工作提示》,印发《黔东南州旅游景区市场秩序监管联动改革工作方案》,持续巩固“百日攻坚”成果,常态化加强旅游市场监管工作及放心消费承诺,2025年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6508人次,检查景区景点500个次,检查涉旅市场经营主体10877 家次,责令整改282户,查处案件27起,罚没3.844万元;2025年上半年餐饮、住宿、停车场投诉举报分别为67件、123件、48件;西江景区上半年投诉举报170件,同期对比下降17.5%。
整改状态:已整改完毕。
(10)对知识产权保护发展利用意识不强。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到州内三所高校开展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提升行动专题宣讲,引导市场主体注册登录平台1149户,开展专利订阅、收藏、评价、对接960户。2024年专利授权量1184件,较2023年增加105件,增长9.7%,有效专利增长高于全省8.5个百分点;2024年商标申请量8106件,较2023年多2028件,高于全省36.49个百分点;2023年以来,指导各县(市)开展公共商标品牌建设,成功案例有“村BA”“村超”“从江瑶浴”集体商标“锦羽”等;积极深入乡镇和村集体,开展商标品牌建设宣讲30场次以上,讲解内容包括地名权与商标权关系、撤三申请以及公共知识产权资源保护战略等。二是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普法宣传。每年度州县两级在“3.15”“4·26”“质量月”等大型宣传活动期间向社会公众及市场主体提供知识产权法律咨询服务,提升市场主体与社会公众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三是加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领导干部及执法人员培训。2024年组织25家州直部门参加“新时代学习大讲堂”第451期业务知识专题讲座视频会;组织16个县(市)开展知识产权强国建设专题培训,提升知识产权保护业务水平;开展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和执法办案人员专门培训2次共计81人次,对《商标侵权判断标准》等文件进行贯宣和业务指导,提升基层执法人员执法办案能力和水平。2025年4月,应州委党校要求,到校开展商标发展与保护相关培训;7月组织全州16名基层工作人员、134名企业人员参加(数据)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惠企培训;6月至12月,陆续组织专家到各县(市)开展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惠企培训,计划培训不少于1000人次,惠及企业不低于1000家,目前已经完成台江县培训,其他各县(市)的培训正在有序组织中。四是加强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培训。2024年至今已赴黄平、镇远、榕江开展《白酒企业知识产权工作实务》培训,赴麻江开展麻江蓝莓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培训,赴三穗开展三穗鸭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培训,在质量月期间在凯里市开展企业知识产权保护能力提升培训,2025年初开展医疗器械企业知识产权风险防范专题培训,共计培训企业达130余家,增强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整改状态:已整改完毕。
4.防范化解市监领域安全风险不够有力。
(11)防范化解燃气领域风险存在薄弱环节。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5年4月10日印发《黔东南州燃气具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继2024-2025年市场监管领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专项工作之后,持续开展燃气具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已督促指导凯里市、天柱县针对二级燃气经营点开展集中行政约谈;各县(市)燃气具经营主体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1146份,其中燃气二级经营配送站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433份,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制度,规范进货渠道;2025年1月以来,全州检查燃气具产品经营单位1849家次,立案查处11件,罚没金额0.59万元,查封没收家用和商用燃气灶具22台、燃气管60米、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78个,警示约谈经营户258家次。二是全州气瓶登记数110.8万只,充装环节追溯率达100%,充装“黑气瓶”等现象得到有效杜绝。三是组织对压力管道备案工作进行了统一规范;黄平、台江的公用管道和长输管道均已备案,已完成整改。
整改状态:已整改完毕。
(12)对电动自行车改装和农村销售劣质电器产品缺乏有效的管控措施和办法,安全风险隐患突出。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5年4月10日印发《黔东南州农村电器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继2024-2025年市场监管领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专项工作之后,持续开展农村电器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已督促指导凯里市、黎平县、从江县和榕江县组织农村电器产品经营户召开集中行政约谈。二是指导各县(市)梳理2025年查办农村电器产品案件线索,加大溯源力度,已向属地(生产地)市场监管部门移送案件线索23条。三是州局制作识别和使用农村电器产品警示教育宣传片,交由各县(市)市场监管局对辖区内乡(镇)开展培训;发布全州农村电器产品典型案例3期,曝光典型案例30起;2025年1月以来,全州共检查农村电器产品经营主体5205家次,立案133起,罚没金额6.72万元,收缴假冒伪劣燃气具产品6070件,警示约谈经营户26次,签订承诺书3262份。四是组织全州监管人员、电动自行车经营主体参加《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24)线上宣贯培训,开展电动自行车生产、经营和维修主体检查977家次,责令改正9家,没收产品12件,立案7起,罚没金额2.92万元。
整改状态:已整改完毕。
(13)统筹推动农村食品安全防范不够有力,农村群体聚餐不同程度存在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大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宣传力度,将严防误食野生菌中毒、醇基燃料中毒、自制泡酒中毒等内容作为宣传重点,发布相关宣传提示2期,印发宣传资料8500余份,群众集体聚餐食品安全意识明显提升。二是强化农村集体聚餐备案指导,加大农村集体聚餐备案指导培训,压实属地备案管理责任,及时做好农村集体聚餐备案指导,降低农村集体聚餐风险隐患。今年以来,督促实施农村集体聚餐备案2769起,实现应备尽备,未发现延迟申报情况。
整改状态:已整改完毕。
5.推动驻村帮扶,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不够有力。
(14)帮助帮扶村系统谋划乡村振兴不够。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研究制定驻村帮扶计划。围绕市场监管职能职责,加强对帮扶村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就业增收等方面的谋划。2025年4月2日,党组会研究审定《州市场监管局2025年驻村工作帮扶计划》,围绕“一宣六帮”及部门帮扶,压紧压实帮扶责任。2025年5月29日,根据帮扶村调整情况再次修订《州市场监管局2025年驻村帮扶工作计划》,明确班子成员联系帮扶村责任体系。二是专题研究乡村振兴驻村帮扶工作。2024年10月25日,党组会专题听取我局乡村振兴驻村帮扶工作报告,并研究下步工作。
整改状态:已整改完毕。
(15)帮助盘活低效闲置产业成效不明显。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强化督促指导。局班子成员多次带队前往我局帮扶村走访调研,针对巡察提出的该问题,我局多次向启蒙镇党委书记、驻村干部、村“两委”核实了解相关情况,之后又多次就相关问题进行跟踪督促落实。二是制定帮扶计划。将帮助发展农村产业和发挥市场监管部门职责、主动服务乡村振兴工作纳入《州市场监管局2025年驻村帮扶工作计划》。三是发挥部门优势。通过加强认证认可帮扶指导,借助总局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2025年拟帮扶平略镇金丝皇菊产业建立和完善质量管理体系(ISO9001)。目前,该项目已在进行询价;加强商标品牌指导服务,今年以来,指导我局帮扶村市场主体申请注册商标18枚,其中1枚已通过初审;加强食品生产许可指导服务,2025年6月18日,我局专家组一行到锦屏县彦洞乡黄门村实地指导锥栗加工厂建设,就功能布局优化与食品生产许可申办提供“一站式”服务。
整改状态:已整改完毕。
(16)帮扶村存在返贫风险。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制定2025年驻村帮扶工作计划及任务清单,进一步压实帮扶责任。局领导班子成员多次前往帮扶村走访调研相关情况。通过调研了解,根据《贵州省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工作方案》要求,在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工作开展中,要“应纳尽纳”,监测户一旦纳入监测系统,在后续消除风险后,依然显示为监测户,监测户数量包含已消除风险户及新增识别纳入监测户。二是深入开展入户走访,围绕“一宣六帮”,低保兜底,公益岗安置,产业奖补帮扶,就业推荐,跨省务工交通补贴等措施,逐步帮助监测户消除风险。截至2025年4月30日,我局帮扶村共有监测户350户(含消除风险户),已有208户消除风险。
整改状态:已整改完毕。
6.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
(17)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方面知识学习培训,充分认识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摆上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党组每年专题研究2次意识形态工作。2024年12月18日、2025年5月27日,2次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二是结合工作实际,及时修订2019年制定的《意识形态相关工作制度》,根据省委《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制定《中共黔东南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措施》,进一步抓紧抓实意识形态工作。
整改状态:已整改完毕。
(18)执行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及相关要求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结合工作实际,废除《黔东南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并根据省委《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制定印发《中共黔东南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措施》,明确全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2025年5月27日召开专题会议分析研判我局意识形态领域情况。二是修订完善述职述廉报告制度,通过发放提示、通知等形式明确要求班子成员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员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报告及民主生活会报告内容。经发放提示及认真审核把关,局党组成员均已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2024年度述职述廉报告和民主生活会报告内容。
整改状态:已整改完毕。
(19)网络阵地重建轻管。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网络阵地建设,对下属事业单位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的全面排查。目前,“黔东南工商”“黔东南州检测所”、“黔东南州特检所”微信公众号均已完成注销。二是已确定由应急宣传科负责公众号运营,每周定期更新内容,涵盖消费提示、典型案例曝光、公告、通知等多元内容,较整改前活跃度显著提升。2025年以来,累计发布信息160余篇次。
整改状态:已整改完毕。
(20)“三审三校”制度执行不严格,涉政表述差错频繁发生。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制定《中共黔东南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措施》并废止《意识形态学习制度》《舆情工作管理制度》等相关内部规定,优化完善机关工作制度。二是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对相关政策文件的发布,由办公室、法规科、应急宣传科及分管领导层层把关,防止涉政表述差错、错字漏字等问题发生。2025年以来累计对外发布文件、信息等160余篇次,均严格执行审核制度,对2025年之前对外发布信息进行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均第一时间纠正。
整改状态:已整改完毕。
(21)市场监管领域网络舆情时有发生。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强化联合检查,依法打击对产品质量、功效、销量等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行为。2025年2月28日对网民反映较多的下司镇中药材市场强买强卖问题进行了突击检查,未发现有强买强卖行为发生。执法人员现场对经营户进行了法律法规宣传,并要求经营户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守法经营、明码标价、不得虚假宣传,不得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同时,对网民反映的店铺(王支世农产品店)张贴消费黄牌警示并联合当地公安在经营场所安装摄像设备。二是积极开展“祖传药”“自制药”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以集贸市场、景区、城乡接合部、农村集市地摊等为重点场所,对未经批准自制研磨粉状胶囊制剂、宣称“祖传秘方”“特效药”中药粉剂、丸剂等添加化学药的非法药品违法违规行为开展专项检查。截至2025年5月,共出动执法人员647人次,检查经营者户476户次,检查景区48次,检查集贸市场30次,责令整改22户,立案查处3件,处罚金额0.1万元。三是针对市场监管一般网络舆情,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在5日处置完毕并反馈核查情况。定期对市场监管网络舆情开展研判分析,掌握舆情动态和监管薄弱环节。目前已对2025年第一季度进行研判分析。
整改状态:已整改完毕。
(二)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到位,坚持严的基调,传导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力不够,日常监管存在宽松软,对下属事业单位监管存在漏洞和廉洁风险方面。
7.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没有压紧压实,规定动作没有落到实处。
(22)同部署同落实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局党组坚决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党组会第一时间传达学习中纪委、省纪委和州纪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文件精神,进一步研究贯彻落实意见。2025年来,传达学习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文件精神7次,进一步压紧压实了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二是局党组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按照中央、省、州纪委全会精神和2025年度工作部署,结合单位实际,制发《中共黔东南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2025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计划》《中共黔东南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2025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计划》,2025年上半年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2次。全力支持配合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职能,召开的党组(扩大)会议中凡涉及“三重一大”的事项均由集体研究决定,并邀请州纪委州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组领导参加会议监督指导,确保决策公正、法定,2025年以来邀请州纪委州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组参加党组会监督指导5次。
整改状态:已整改完毕,并长期坚持。
(23)狠抓严管不到位,对干部教育监督管理存在宽松软。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组会、“三会一课”的方式,通过开展“两学一看”(学党章党规、学典型案例;看警示教育片),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2025年以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11次,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43起。二是将《贵州省直机关党员工作时间之外政治言行若干规范(试行)》纳入支部2025年4月集中学习内容,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八小时之内”的监督管理,今年以来常态化开展干部约谈289人次。三是深化以案促改工作,充分发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的警示功能,2025年2月7日召开全州市场监管系统警示教育会,对全州市场监管系统的党员领导干部进行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制定《州市场监管局开展公职人员违规借贷和违规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问题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在全局开展公职人员违规借贷和违规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问题排查整治工作,组织全体干部职工签订《黔东南州公职人员杜绝违规借贷和违规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承诺书》240份,围绕专项整治重点,进行自查自纠,进一步规范公职人员履职行为,有效防控公职人员廉政风险,营造风清气正的市场监管环境。截至目前,未发现有在职公职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的情况。
整改状态:已整改完毕。
8.党组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不到位。
(24)传导责任压力不够。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对标对表《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监督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局党组书记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层层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州委办《关于强化州直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监管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强化“一把手”抓班子成员、抓下属事业单位“一把手”责任,2025年3月13日,党组书记对局班子成员进行常态化约谈;2025年4月18日,党组书记带队前往下属事业单位开展监督调研。2025年2月25日,食品安全总监对州食药中心班子成员开展了常态化约谈。2025年4月23日,分管领导对州特检所和州质检所班子成员开展常态化约谈。二是以召开警示教育会、通报典型案例等方式,进一步加强对全局党员干部的廉洁从政教育和党纪法规学习,帮助干部职工夯实纪律规矩意识,上紧思想发条,提高遵纪守法自觉性,使其筑牢理想信念根基,守住拒腐防变防线。今年以来,组织干部学习2次,培训保密知识1次,开展警示教育4次。三是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将深化运用“第一种形态”作为从严治党、从严管党的重要举措,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严管和厚爱落在实处;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建强纪检干部队伍,让机关纪委监督实起来、执纪硬起来、作用发挥起来,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供重要支撑。今年以来,开展干部预防提醒谈话253人次,警示约谈4人次,提醒谈话12人次,批评教育19人次。
整改状态:已整改完毕。
(25)对下属单位履行职责、工作运行及内部管控过问不够。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制定《州市场监管局对下属事业单位财务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州市场监管局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加强对下属事业单位干部管理、财务资金的监管。二是健全财务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督促指导州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建立《州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内部采购管理制度(试行)》、修订完善《黔东南州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财务管理制度》《黔东南州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实施办法》,相关制度已于2025年4月24日印发执行;督促指导州特检所修订完善《黔东南州特种设备检验所资金管理制度》;督促指导州质检所修订完善《黔东南州质量技术监督检测所财务管理制度》,并明确规定定期及时上报重点工作推进和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整改状态:已整改完毕。
9.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有差距,抓而不实。
(26)对分管领域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没有压紧压实。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局党组坚决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主要领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局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对分管领域的监督和管理。主要领导2025年3月13日对局班子成员进行了常态化约谈;2025年4月25日、5月21日对4名班子成员开展了提醒谈话和对1名班子成员开展批评教育。2025年6月底前其他班子成员分别在分管领域进行了常态化约谈。二是强化运用“四种形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着眼强化党员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对于干部职工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开展及时的预防提醒谈话,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把问题彻底解决在萌芽状态,有力推动管党治党从“盯住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转变。2025年以来,开展警示教育4次,节前廉政提醒4次,干部约谈289人次。
整改状态:已整改完毕,并长期坚持。
(27)分管领导对下属事业单位监管缺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强对下属事业单位的监督管理,2025年2月25日,食品安全总监到中心召开集体廉政谈话;2025年3月27日,财务分管领导召开下属事业单位财务监督专题研究会议;2025年3-4月,人事分管领导分别对“两所一中心”开展常态化监督调研;2025年4月18日,主要领导带队前往下属事业单位开展监督调研;2025年4月23日,分管领导对州特检所和州质检所班子成员开展常态化约谈。二是制定《州市场监管局对下属事业单位财务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州市场监管局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班子成员不定期到“两所一中心”开展监督调研,不断强化对二级机构的监督管理。三是严格按照州发改委最新对州质检所收费相关情况复函,州质检所对收费项目的收费标准进行重新调整公示,并严格按照公示标准进行收费。四是州特检所办公室已于2025年3月4日组织相关业务培训学习;已完善财务人员在本单位实施的半年考核责任目标;修订完善《专用材料(耗材)采购管理制度》,规范采购流程,通过询价、比价、定价确定专用材料的采购;建立专用材料入库验收表格和供应商档案。
整改状态:已整改完毕。
10.部分下属事业单位监管存在漏洞和廉洁风险。
(28)部分下属事业单位在专用材料采购、检测收费以及财物管理等方面存在风险和漏洞。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州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2025年2月8日已通过州市场监管局官网发布征集试剂、试药、标准物质等供应商的公告,3月底组织进行评定,4月10日在州市场监管局官网发布州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下步采购的合格供应商9大类49家,扩大采购分散力度、增加公开透明度。强化国有资产管理,建立物资入库、领用台账,规范采购、验收及领用记录。强化岗位责任落实,每年底开展一次盘点清查,强化动态管理。关于未及时上缴检测费用52846元的问题,实际催缴金额为45846元,剩余7000元按照有关规定程序报审给予免除。二是按照州发改委对州质检所收费相关情况复函,该所在州局领导的指导下,修订完善《黔东南州质量技术监督检测所收费管理制度》,对收费项目的收费标准向社会进行重新调整公示,并严格按照公示标准进行收费。三是特检所已于2024年10月8日召开所务工作会议,重新调整特检所班子分工,明确不再由所长(主要负责人)分管财务;2025年1月修订完善《汽车使用管理制度》,行文优化和调整兼职驾驶人员名单。某公司拖欠的电梯年检费用80493元已全部还清。四是制定《州市场监管局对下属事业单位财务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强化对下属事业单位的监管。
整改状态:已整改完毕。
11.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时有发生。
(29)违规发放值班补贴。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已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对分管领导进行提醒谈话。二是在职人员81人,退休人员15人,临聘人员1人值班补贴已全部清退缴存至州财政局账户。三是选送人员参加省市场监管局财务审计业务培训及党组扩大会或支部集中学习,提高管理人员理论水平和对政策的理解能力。
整改状态:已整改完毕。
(30)公务接待一函多餐。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追缴经办人违规接待资金上缴财政,并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对分管领导进行提醒谈话。二是局财务科组织科室人员学习财经接待相关规定。三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将“一函一餐”要求落到实处,建立了2025年州市场监管局公务接待登记台账,实行办公室与财务科双台账管理。截至目前,2025年已登记9次公务接待情况,并严格按照财经纪律程序执行接待标准。
整改状态:已整改完毕。
(31)违规报销车辆维修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召开办公室会议,通过提醒约谈方式对相关人员开展批评教育,同时规范报销车辆维修费用流程,实行办公室和财务科相互审核把关机制。二是对维护费用严格审核把关,建立车辆维修、维护台账清单,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整改状态:已整改完毕。
(三)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有差距,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谋划干部队伍建设力度不够,选人用人不严肃、不严谨方面。
12.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
(32)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常态化邀请州纪委监委驻派第四纪检监察组参加党组会,确保日常监管到位。二是严格执行《中共黔东南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工作规则》《中共黔东南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我局党组成员共7人,1人脱产驻村,每次党组会议均要求有三分之二以上局党组成员到会,即5人以上党组成员参加会议。截至2025年7月8日共召开了23次党组会,会上党组书记带头发扬党内民主、坚决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末位发言,主动依次询问出席会议的党组成员表态意见,在每位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充分发表意见的基础上,集思广益,归纳总结,党组书记和党组成员均用是否“同意”等方式明确表态。2025年以来我局未发生“党组书记先表态发言、先定调,以及表决意见不明晰”等情况。
整改状态:已整改完毕。
13.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不严谨,缺乏较真碰硬的勇气和斗争精神。
(33)党内政治生活缺乏较真碰硬的勇气和斗争精神。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肃开展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了思想交锋和红脸出汗效果。二是制定下发《关于组织召开2024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工作提示》,明确要求和流程,并对各支部的组织生活会方案进行审核把关,进一步规范组织生活会开展流程。同时,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局机关党委委员均列席指导支部2024年组织生活会,督促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锐利武器,真正达到红脸出汗、咬耳扯袖的效果,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三是主要领导在党组会上进行了自我批评,并对涉及该问题的党组成员进行批评教育。
整改状态:已整改完毕。
14.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到位。
(34)落实“书记抓、抓书记”党建责任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落实机关党委书记抓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加强对机关党建工作的研究和谋划。2025年以来,主持召开机关党委会7次研究机关党建工作;2025年初已向州直机关工委述职2024年履行机关党建工作责任情况。同时,机关党委书记在党组会上作了自我批评。二是通过“双清单”调度、下发“铸魂任务”等形式,结合支部述职以及听取支部半年工作汇报,抓好责任层层传递、压力层层传导、任务层层落实。2025年3月12日组织召开2024年度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会;2025年3月26日列席指导联系支部机关二支部2024年组织生活会;2025年4月18日,分别到州食药检测中心支部以及特检所支部督促指导党建工作;2024年12月27日、2025年6月26日,2次主持召开机关党委会听取支部半年工作情况汇报。
整改状态:已整改完毕。
(35)年度党建工作计划没有落地开展。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根据州直机关工委2025年机关党的建设工作要点,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印发了《州市场监管局2025年机关党的建设工作要点》。二是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担任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担任副组长的机关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局机关党办,确保机关党建工作有人管、有人抓、有人做。三是持续深化模范机关创建,将模范机关创建工作纳入2025年机关党的建设工作要点,结合2025年机关党建工作,持续深化拓展市场监管系统行风建设,扎实开展基层减负提升行动、集中整治市场监管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以及认真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着力提升模范机关建设质量。四是通过不定期召开机关党委会议研究机关党建工作、每月下发“铸魂任务”以及听取支部半年工作汇报等形式,调度推动机关党建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2025年以来,组织召开机关党委会议7次,印发“铸魂任务”6次,听取支部半年工作汇报1次。
整改状态:已整改完毕。
(36)推动党建示范创建成效不明显。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5年4月17日,召开党组会研究党组织“排队抓尾”工作,结合实际进行排队。班子成员承担联系支部党建工作责任,对排位靠后的党支部加大督促指导力度,不断提高党组织建设质量。2025年4月18日、4月23日,班子成员分别到排位靠后的党支部进行督促指导。二是2024年12月27日、2025年5月26日召开机关党委会研究“四强”党支部创建工作,按照《州直机关“四强”党支部创建管理办法(试行)》,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四强”党支部创建提升党建示范带动作用的通知》,进一步细化创建措施,让越来越多的党支部强起来。2025年,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部2名党员入选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综合执法人才库;州检测支部和州食药检测中心支部4名党员在省局组织的计量、市场监管能力等技能比武中表现突出,2人荣获二等奖、2人荣获三等奖。
整改状态:已整改完毕。
(37)选优配强党务干部重视不够。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准确把握党组织换届选举程序,重点对换届选举的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任职条件、年龄进行审核,严把党务干部“入口关”。2024年8月30日,局机关党委进行换届选举,2024年9月10日州直机关工委批复同意选举结果,机关党委设置7名委员,其中1名书记、1名副书记、1名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机关党委书记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担任,机关党委副书记由分管党建工作的班子成员担任,选举优秀的年轻党员干部担任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选优配齐机关党委班子,建强党务干部队伍。二是严格落实按期换届提醒制度,已建立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台账,督促指导支部做好换届选举工作,确保支部按期、规范换届。
整改状态:已整改完毕。
15. 谋划干部队伍建设力度不够,选拔任用干部不严肃不严谨。
(38)对干部梯次培养重视不够。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建立了年轻干部管理台账,加强对年轻干部梯次培养。推荐7名年轻干部到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州委办、州政府办、州委组织部、州纪委等部门跟班学习,进一步提升年轻干部综合素质培养。二是加强对年轻干部梯次培养,2024年11月以来,明确1名35岁以下年轻干部到我局驻政府服务中心任首席代表,提拔任用2名40岁以下年轻干部至正科级岗位。经过整改,46岁以上正科级领导干部由27人减少为25人,同比减少7.4%,明确2名35岁以下年轻干部到重要岗位主持工作,拟作为正科级领导干部培养对象,将7名35岁以下年轻干部作为正科级后备干部,进一步加强对干部的梯次培养。三是加强后备干部储备工作,2024年11月以来,调入2名年轻干部,招录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2名,聘用事业单位人员1名,遴选公务员1名,引进人才3名,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做好优秀年轻干部储备工作。
整改状态:已整改完毕。
(39)干部轮岗交流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台账管理。认真梳理我局任同一岗位任正、副职时间超过5年的人员,并建立干部轮岗交流台账。二是加强轮岗交流。2024年12月,对1名同一岗位任职超过5年同志进行调整。2025年5月对1名同一岗位任职已超过8年同志进行轮岗调整。三是强化举一反三。2024年12月以来,共对3名正科级领导干部及3名副科级领导干部进行轮岗交流。
整改状态:已整改完毕。
(40)长期抽调下属单位干部顶岗。
整改落实情况:2025年3月对长期抽调局机关顶岗的2名同志已调整至原单位。对抽调人员已建立人员台账,按照人岗相适原则,对抽调人员岗位进行合理安排。
整改状态:已整改完毕。
(41)非党组成员参与表决干部人事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已对2024年4月以来,非党组成员参加党组研究讨论干部人事议题6次,并对参与表决的问题进行立行立改。举一反三对历年来的党组会议人事议题研究事项进行排查,未发现相关情况。二是严格执行中央省州关于党组研究人事事项的相关规定和《中共黔东南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根据文件精神,非党组成员的行政班子成员列席党组会可发表意见建议,但不参与表决。2025年以来共研究讨论干部人事议题52次,均由党组成员依次表决是否“同意”,党组书记末位表决是否“同意”,且未出现非党组成员参与表决“同意”人事议题的情况发生。
整改状态:已整改完毕。
(42)对下属单位自行招聘人员监管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对下属事业单位自行招聘人员招聘过程进行核实,未发现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说情打招呼的情况;为进一步压实责任,分管局领导对下属事业单位州质量监督检测所、州特种设备检验所时任主要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制定《州市场监管局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对编外人员聘用、审批、备案,薪酬待遇及日常管理进行明确;督促指导州特检所修订完善《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以及州质检所修订完善《黔东南质量技术监督检测所临聘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对聘用人员的岗位管理进行优化。三是对下属事业单位自行招聘人员情况开展调研,经党组研究决定,为确保下属事业单位正常运行,为我州检验检测事业提供有力支持和后勤保障,对下属事业单位自行招聘人员予以保留,继续聘用。四是制定《黔东南州市场监管局对下属事业单位财务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对下属事业单位适时开展财务现场审计与不定期抽查,2025年6月13日对州特种设备检验所所日常监督检查1次。
整改状态:已整改完毕。
(四)对上轮巡察发现的问题整改重视不够,整改不彻底方面。
16. 对整改重视不够。
(43)对整改重视不够。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已将《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纳入2025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一次学习内容;同时,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各领导班子成员已将巡察反馈问题纳入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二是严格按照《中共黔东南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要求,局党组2025年第4次(扩大)会议研究审议了《州委第一巡察组对州市场监管局党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
整改状态:已整改完毕。
17. 整改不到位。
(44)2021年巡察“回头看”反馈的部分问题整改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完成出租车计价器使用摸底,对出租车应检情况进行了统计,掌握应该检定出租车计价器具体数;同时,黄平、黎平局对未执行强检规定的出租车公司开展了约谈,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等法律法规及计量器具强制检定规定;州市场监管局积极对接省计量院,对出租车公司反映的“送检路程远,排队时间长,车辆停运损失大”等难点,组成现场检定服务组,完成黎平160台计价器检定,黄平县100台出租车计价器已经向州质检所申请检定完毕。二是州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2025年1月23日开展集体提醒谈话,并对涉及财务科负责人、分管财务科副主任两位同志进行提醒谈话和批评教育,要求加强财务业务学习、认真落实好上级有关专项资金使用,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严禁搭车乱使用。三是州特检所已于2025年1月修订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同时,对财务人员和时任单位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四是针对“局机关未严格按照采购程序采购改造正门项目”问题,对州局财务科原科长进行了批评教育。
整改状态:已整改完毕。
三、下步工作安排
1.进一步深化理论学习,在学深悟透中增强政治担当。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关于市场监管工作重要论述,切实在学深悟透中增强政治担当,切实把理论武装转化为推动市场监管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以实际行动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进一步从严治党管党,在严的基调中改进工作作风。坚持以巡察整改为契机,结合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全面履行从严治党管党责任,坚持在严的基调、严的氛围和严的措施中,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锲而不舍正风肃纪,积极营造担当作为、真抓实干的工作氛围。进一步加强对二级机构的监督管理,特别是对下属事业单位财务、资金、干部等重点环节的监管,以持续有力的督促检查,传导执纪压力,防范化解廉政风险。
3.进一步强化成果运用,在常抓不懈中推动工作升级。以巡察整改为新起点,将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市场监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劲动力。聚焦市场监管主责主业,将整改成效融入业务工作全流程、各环节,将整改成果转化为破解发展难题、提升治理能力的具体举措,以整改促改革、以改革促发展,以久久为功的韧劲巩固整改成果,推动市场监管各项工作在新起点上实现新突破、迈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55-8235420;信箱:州市场监管局(凯里市营盘东路5号)一楼左侧门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