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树立质量先进典型,打造质量标杆,持续推进质量强州工作,我州启动首届州长质量奖评选工作。
“州长质量奖”是我州最高质量工作荣誉奖项,主要授予本州行政区域内发展质量和效益突出,对全州经济社会发展作出卓越贡献,具有显著行业标杆示范带动作用的优秀企业(组织)。“州长质量奖”每五年评审一次,奖项设置包括“州长质量奖”3家和“州长质量奖提名奖”2家。申报对象不局限于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和社会声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申报。
州市场监管局在州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州长质量奖评选表扬的具体组织实施,整个评选过程严格执行评选标准和工作纪律,大力宣传和广泛动员企业和其他社会组织参与。州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各县(市)市场监管局负责本行业、本地区州长质量奖企业(组织)的培育、发动、推荐和受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