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业务工作 » 消费投诉

黔东南州工商局2018年一季度12315消费维权工作报告

 字号:[ ]  [我要打印][关闭] 视力保护色:

一、总体情况:

2018年第一季度,全州12315投诉举报机构共受理来电、来访、来函共 4500 件。其中:投诉案件1010件,占受理总数22.44%;举报110件,占受理总数 2.43%;咨询3380件,占受理总数 75.11%。一季度消费投诉涉及金额争议金额642.37万元,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 539.82万元。

一季度来电、来函、来访总数与上年同比增加 897件,增长24.90%;其中:投诉案件同比增加189件、增长23.02%,举报案件同比减少27件、减少19.71%;咨询件数同比增加736件、增长27.83%。

类别

2018年第一季度

2017年第一季度

同比增减

增长率

来电、来访、来函

4500

3603

897

24.90%

其中: 咨询

3380

2644

736

27.84%

投诉

1010

821

189

23.02%

举报

110

137

-27

-19.70%

二、季度受理情况分析:

2018年一季度,全州12315投诉举报机构共受理来电、来访、来函共 4500 件。其中:1月份共受理1264件(投诉336件、举报44件、咨询884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7. 64万元。2月份共受理1514件(投诉264件、举报26件、咨询1224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56.92万元。3月份共受理1722件(投诉410件、举报40件、咨询1272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是245.26万元。从三个月的受理情况看,3月份受理件数最多,其主要原因是在“3·15”期间,受央视“3·15”晚会的引导、提示效应及各级各地广泛开展消费宣传、咨询活动,消费者维权意识增强,部分消费者认为在“3·15”期间投诉举报效果明显,消费投诉、咨询相对集中,导致案件受理量增加。


1-3具体受理情况如下表:

月份受理量季度总量比率(%)受理投诉量占季度投诉量比率(%)受理举报量占季度举报量比率(%)涉及金额(万元)挽回经济损失(万元)一月126428.09%33633.27%4440%37.6437.64二月151433.64%26426.14%2623.64%269.45256.92三月172238.27%41040.59%4036.36%335.28345.26一季度4500100%1010100%110100%642.37539.82



三、投诉举报热点分析

商品类与服务类投诉情况:2018年第一季度共受理投诉1010件,投诉案件比去年同期增加189件,同比增加23.02%;其中商品类投诉597件,占投诉总量的59.10 %;服务类投诉413件,占投诉总量的40.90%。具体情况见表:

2018年第一季度投诉情况分类表

分类

2018年第一季度(件)

2017年第一季度(件)

同比增长(件)

同比增长率(%)

商品类投诉

597

570

27

4.73%

服务类投诉

413

251

162

64.54%

合计

1010

821

189

23.02%

1、商品类消费投诉情况:

2018年第一季度共受理商品类消费投诉597件,其中:商品类投诉中排名第一位的是交通工具类93件;第二位的是食品类57件;位列第三位分别是通讯类产品51件、家用电器类50件。随着家用汽车的普及以及汽车“三包”规定的施行,与汽车产品相关的消费争议仍是热点、重点,主要涉及家用汽车订购定金争议、汽车续保、售后服务、维修时限、产品“三包”范围、汽车质量、新车延时交付等方面,少部分车辆“加价”提车的行业乱象没有得到根治;食品方面主要涉及食品过期、质量不合格、假冒侵权等问题,通讯产品主要集中在手机质量及售后服务方面,手机售后服务推诿拖延、维修乱收费、退换货困难,移动公司、联通合作商开展抽检活动进行虚假宣传,抽奖产品质次价高;家用电器产品投诉主要集中在订金退款、商品质量、售后维修服务、虚假广告等问题。具体情况见表:

2018年第一季度商品类投诉排名情况统计表

投诉的消费热点

数量(件)

占热点比例(%)

占总数比例(%)

交通工具

93

15.58

15.58

其他商品

84

14.07

14.07

食品

57

9.55

9.55

通讯产品

51

8.54

8.54

家用电器

50

8.38

8.38

药品

45

7.54

7.54

服装、鞋帽

44

7.37

7.37

烟、酒和饮料

27

4.52

4.52

家居用品

24

4.02

4.02

燃料

17

2.85

2.85

装修建材

17

2.85

2.85

首饰

14

2.35

2.35

房屋

11

1.84

1.84

化妆品

10

1.68

1.68

五金交电

10

1.68

1.68

计算机产品

8

1.34

1.34

宠物及宠物用品

8

1.34

1.34

保健品

8

1.34

1.34

医疗器械

6

1.01

1.01

儿童用品

6

1.01

1.01

卫生用品

3

0.5

0.5

布料、毛线

3

0.5

0.5

农资用品

1

0.17

0.17

总计

597

100

100

2、服务类消费投诉情况:

2018年第一季度共受理服务类消费投诉413件,其中:服务类消费投诉排名第一位是餐饮和住宿服务58件,第二位是电信服务57件,第三位是互联网服务50件,第四位是交通运输服务46件。消费者投诉的问题集中在网上订房信息与实际信息不对称、虚假宣传,消费者索要发票不给开具,环境卫生差、服务态度差等方面;电信、移动、联通三大运营商存在手机业务无故增加、话费乱扣、流量乱扣、售后服务态度、霸王条款等方面;互联网服务主要涉及宽带网络使用过程中达不到合同约定的带宽、故障解决不及时等;交通服务投诉集中在儿童乘车票价不明示收费标准 、长途客车半途甩客 、购车票时强制搭售保险、车站内公厕收费问题。服务类消费投诉具体情况如下表:

2018第一季度服务类投诉排名情况统计表

投诉的消费热点

数量(件)

占热点比例(%)

占总数比例(%)

餐饮和住宿服务

58

14.08

14.08

电信服务

57

13.83

13.83

互联网服务

50

12.14

12.14

交通运输服务

46

11.17

11.17

其他服务

43

10.44

10.44

中介服务

21

5.1

5.1

公用事业服务

21

5.1

5.1

美容、美发、洗浴服务

20

4.85

4.85

邮政服务

19

4.61

4.61

制作、保养和修理服务

17

4.13

4.13

文化、娱乐、体育服务

13

3.16

3.16

金融服务

9

2.18

2.18

教育、培训服务

8

1.94

1.94

洗涤、染色服务

6

1.46

1.46

卫生保健、社会福利

5

1.21

1.21

租赁服务

4

0.97

0.97

旅游服务

4

0.97

0.97

物业服务

4

0.97

0.97

房屋装修服务

3

0.73

0.73

传媒业服务

2

0.49

0.49

专业技术服务

2

0.49

0.49

总计

413

100

100

3、商品类与服务类举报情况:

2018第一季度共受理举报110件,其中:商品质量类举报79件、占71.82%;服务类举报31件,占28.18%。

商品质量类举报排名第一位是食品18件,第二位的是燃料13件,第三位的是烟酒和饮料11 件。主要涉及:食品虚假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尤其是一些电商销售食品时,夸大普通食品的保健功效,食品外包装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及保质期等“三无产品”,假烟、假酒及过期饮料,商标侵权,燃气公司自主分区域配送煤气,侵害消费者自主选择权,成品油质量问题等等。

商品质量类举报统计表

举报的消费热点

数量(件)

占热点比例(%)

占总数比例(%)

其他商品

20

25.32

25.32

食品

18

22.78

22.78

燃料

13

16.46

16.46

烟、酒和饮料

11

13.92

13.92

通讯产品

3

3.8

3.8

化妆品

2

2.53

2.53

药品

2

2.53

2.53

保健品

2

2.53

2.53

医疗器械

2

2.53

2.53

五金交电

1

1.27

1.27

农资用品

1

1.27

1.27

家用电器

1

1.27

1.27

首饰

1

1.27

1.27

家居用品

1

1.27

1.27

卫生用品

1

1.27

1.27

总计

79

100

100

服务类举报排名第一位是餐饮和住宿服务8件,主要涉及:就餐索要发票被拒,或者开发票另加收税款但事前没告知消费者,酒店、农家乐等餐馆菜单价格不明示,酒店房间布局、环境实际状况与网上宣传图片不符,线上订房显示成功但到店后无房,入住酒店失窃个人财物等等。

服务类举报统计表

举报的消费热点

数量(件)

占热点比例(%)

占总数比例(%)

其他服务

10

32.26

32.26

餐饮和住宿服务

8

25.81

25.81

美容、美发、洗浴服务

4

12.9

12.9

交通运输服务

3

9.68

9.68

互联网服务

2

6.45

6.45

物业服务

2

6.45

6.45

电信服务

1

3.23

3.23

邮政服务

1

3.23

3.23

总计

31

100

100

四、投诉举报案件区域分布情况

在第一季度中,凯里市工商局投诉举报共受理了270件,排名第一位,其次凯里经济开发区分局总共受理了68件,再次是黄平县工商局投诉举报共计37件。

一季度各县(市、开发区)受理情况统计表(单位:件)

单位名称

受理投诉

受理举报

投诉举报合计

凯里市

230

40

270

凯里经济开发区

63

5

68

黄平县

33

4

37

黎平县

24

10

34

镇远县

20

7

27

从江县

22

5

27

天柱县

23

1

24

剑河县

19

3

22

榕江县

17

4

21

岑巩县

16

3

19

三穗县

11

6

17

麻江县

10

4

14

台江县

7

7

14

雷山县

13

0

13

丹寨县

9

4

13

施秉县

10

1

11

锦屏县

5

5

10

五、本期突出问题及建议

1、本期交通工具类投诉达139件,上升排名第一位,且主要集中在汽车产品质量与服务消费纠纷,汽车产品消费维权成本高,维权之路坎坷、艰辛。2013年10月1日《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2017年10月1日《汽车销售管理办法》施行,意味着国内汽车消费者在购车、用车、修车过程中有了更多的合法权益保障。但在实际消费及消费维权中,仍然面临“举证难、检测难、维权难、处理难”现象,由于信息不对称,消费者对汽车产品质量在“三包”期、“保修”期难于界定,对“主要零件种类”、“易损耗零部件”等在维修方面往往销售者或者修理者说了算,对汽车产品销售环节“加价销售”等无可奈何。在质量维权方面,一旦出现汽车产品质量问题,若超出6个月(大宗特殊商品6个月内商家举证)保障期,消费者将受 “谁主张谁举证”的局限,汽车产品及主要零件需提供国家法定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作为维权依据,但《检验报告》大部分只出相应的检测数据,未出具汽车合格或不合格的鉴定结论,无法为消费者维权提供有效的直接证据。其次,昂贵的检测费用和漫长的时间损耗也是一般消费者难以承担的,在综合实力上难与厂商抗衡,维权艰辛。同时,监管部门在管理体制机制上不完善,“谁主管、谁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该管的没管或者管不到位,不是你主管的又管不了、管不好”,面对消费者的诉求和期盼,工商部门、消协组织在很大层面上仅能为消费者调解、呼吁,面临监管权和监管技术上的困惑,维权工作效率不高。建议政府层面组织由商务、质监、工商等相关职能部门参与,汽车相关行业的技术专家、法律人士等组成汽车消费维权专家团,为消费者维权免费提供技术咨询服务及法律援助。同时,相关职能部门按照“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加强教育与培训,规范汽车产品经营者销售行为、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提高经营者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创造良好的放心消费新环境。

2、线上销售商品及服务类投诉增多。本期投诉的热点问题主要是本地企业利用互联网线上销售商品,涉嫌虚假宣传、使用广告禁用语夸大宣传及线上网签合同消费纠纷。如:“贵州省东道主人才网络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涉嫌人才招聘合同纠纷,“贵州幸福村大药房零售连锁有限公司”、“贵州苗仁堂制药有限公司”“贵州吉大夫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涉嫌商品虚假宣传、广告中使用禁限用语误导消费等消费纠纷投诉、举报增多。辖区市场监管部门要采取重点监管、跟踪监管,并通过行政约谈、消费投诉公示等措施规范其经营行为,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进一步规范市场经济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