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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东南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7批次食用农产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1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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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黔东南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内食用农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检,主要抽检畜禽肉及副产品、蔬菜、水产品等共133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26批次(附件2),不合格样品7批次(附件3)。不合格检测项目涉及4-氯苯氧乙酸钠、毒死蜱、腐霉利、氟虫腈。具体通告如下:

一、位于麻江县杏山街道西山片区1号楼的麻江县三联超市有限公司广建分公司销售的黄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

二、位于凯里市文化北路世纪城负一楼的凯里市上海苏果超市销售的菠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

三、位于凯里市大十字街道宁波路5号的贵州华联综合超市有限公司凯里分公司销售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

四、位于凯里市开怀街道金山大道恒大城影城一楼的凯里市百泰吉超市恒大城店销售的上海青,氟虫腈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

五、位于凯里市开怀街道金山大道恒大城影城一楼的凯里市百泰吉超市恒大城店销售的黄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

六、位于凯里经济开发区春晖大道一号万国城一楼的贵州大诚友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销售的上海青,氟虫腈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

七、位于凯里经济开发区春晖大道一号万国城一楼的贵州大诚友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销售的菠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

八、针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食品召回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我局已责成麻江局、凯里局依法予以查处。麻江局、凯里局已督促食品销售单位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在通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向州市场监管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特此通告。

附件:

附件3: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表.xlsx

附件2: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表.xlsx

附件1:检验项目及判定依据.docx


                                

 2020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