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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东南州电梯安全筑底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2023-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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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我州电梯保有量持续增长,老旧电梯不断增加,各类潜在风险隐患不断积累,电梯安全水平与人民群众日益提高的安全、便利、舒适的乘梯需求还有差距。为进一步提升我州电梯质量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安全乘梯、放心乘梯,按照《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贵州省电梯安全筑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黔市监办发〔20234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州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及系列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以落实电梯生产、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为重点,完善安全治理体系,推动解决电梯安全领域重点难点问题,有效预防和减少事故持续降低故障率、困人率,缩短困人救援时间,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主要目标。切实落实电梯生产、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集中整治非法使用电梯,大力支持老旧电梯更新改造,筑牢电梯质量安全基础,提高电梯应急救援能力;提升检验检测质量,持续改进维护保养模式,营造优质优价的良性竞争环境,全面提升维保质量,从本质上提高电梯质量安全水平。


二、重点任务

(一)压实生产、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

1.建立安全责任层级负责机制。切实落实《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督促指导电梯生产单位配齐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并在总局许可系统补充填报;督促指导使用单位配齐电梯安全总监和安全员,并在贵州省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平台录入人员信息,逐台落实在用设备安全员,将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一个责任人。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工作机制,督促企业制定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及时排查消除风险隐患,并将日管控、周排查有关情况录入贵州省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平台。

2.培育专业电梯使用管理主体。主动争取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支持,试点建立住宅领域专业电梯使用管理新模式,培育包含电梯使用管理、维护保养、自行检测等全包式服务的电梯使用管理经营主体,促进专业化、规模化、长期化运营,破解住宅电梯使用管理、维护保养市场短期博弈困境,有效落实电梯安全管理主体责任。

3.推动标准化管理,提高电梯使用维护质量。积极推动《电梯使用管理和维护保养要求及评价规则》(DB52T 1551-2020)实施,鼓励电梯使用、维护保养单位开展标准化管理、服务探索,不断推进电梯使用管理和维护保养标准化、规范化,提升电梯安全管理和维护保养水平。


(二)排查整治非法电梯使用

1.排查未登记电梯使用。按照省局 2023 年民生领域“铁拳”行动部署要求,充分发挥县(市)市场监管分局(所)哨兵作用,重点对用于经营性使用或非单一家庭使用的居民自建房、别墅开展排查,全面排查违法使用未办理使用登记的电梯。居民自建房、别墅按照《家用电梯制造与安装规范》(GB/T21739—2008)等制造、安装的电梯,不得对外开放经营使用;如需提供给公众使用,应当按照现行安全技术规范以及相关标准要求进行改造等施工,并履行施工告知、监督检验和办理使用登记。

2.排查不符合要求的杂物电梯。以餐饮和工业园区等单位为重点,加大对杂物电梯排查力度,对不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安全 技术标准规范的各类“传菜梯”或“杂物梯”等,按照《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要求,责令停止使用,限期予以拆除或者重新安装符合要求的杂物电梯。

(三)全面提升应急救援能力

1.提升应急救援智能化水平。探索应用智能报警方式,解决特定人群困梯呼救难等问题。鼓励在轿厢紧急报警装置无人响应时,自动识别电梯困人场景和自助派单,直接发送信息至电梯使用、维保单位以及全省电梯救援指挥平台,保障被困乘客以安全、快速、科学的方式得到解救。

2.建立联动响应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市场监管部门专业技术优势,加强与属地消防等救援机构的交流合作,建立协同救援联动机制。充分发挥网格化作用,通过正面宣传等方式,激励网格内维保单位开展二级救援。

3.实时维护平台救援信息。要督促使用单位、维保单位在管理人员、维保人员更换时,及时更新设备档案中人员信息,确保在发生电梯困人事件时,全省电梯救援指挥平台能有效调度指挥。要督促电梯使用单位将电梯困人救援提示牌的完好性纳入日管控清单中,当发现“96533”或其他救援电话损毁以及变更时,必须及时更换。

(四)提升维护保养质量水平

1.优化维保市场。加强维保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在行业内倡导维保信息公示和质量承诺,公开维保服务内容、价格以及部件清单,促进电梯维保行业优胜劣汰,逐步形成公平、开放、透明的维保市场。积极配合物业服务企业行业主管部门,指导使用单位与维保单位签订“全包维保”合同,明确电梯日常维护及零部件的更换都由维保单位来承担,着力降低电梯全生命周期使用成本。

2.持续推进按需维保。鼓励电梯使用、维保单位应用远程诊断等技术和“全包维保”模式,由维保人员依据实时线上监测、检查维护以及设备运行情况,确定现场针对性的维保项目、内容和周期等,提高维护保养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完善维保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和探索建立市场评价机制,推动形成以维保效果为导向的市场化定价,营造优质优价的良性竞争环境,激发企业提升维保质量的内生动力,全面提升维保质量。

3.加强维保监督检查。督促电梯维保单位严格按照《电梯维护保养规则》等安全技术规范和制造单位的技术要求,对电梯进行维护保养,确保电梯安全性能,并做好现场救援等工作。同时,与使用单位做好衔接,落实好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施工安全。强化线上监管,充分运用贵州省特种设备监管平台,分析维保相关数据,排查问题线索。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特别是虚假维保、救援责任主体(一级救援单位)无故不开展救援、救援达到超过规定时限的, 要依法严肃处理。

(五)强化检验检测技术把关能力。

1.提升检验工作服务效能。督促电梯检验机构严格按照安全  技术规范规定的工作时限要求, 开展检验申请受理、资料审查、现场检验、出具检验报告和使用标志等工作,不得出现无故推诿、拖延等现象;在收到使用单位提供的《电梯自行检测符合性声明》 1 个工作日内,对填写内容进行确认无误的,免费换发相应  《特种设备使用标志》。加强对检验工作质量的监督检查,适当增加随机比对抽查比例和内容,不断提高检验工作质量和技术把  关水平。指导检验机构主动服务行业需求,对涉及限速器—安全  钳联动试验、制动器制动试验等带载试验项目,与施工单位安装竣工自检一并进行,共享试验数据和结果,提高检验工作效率与服务质量。

2.扎实推进检验检测行风建设。督促电梯检验机构筑牢廉政防线,主动公开检验检测廉政风险民意反馈渠道,对违反法律法规、不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进行检验检测的,依法依规及时查处;对违反廉洁纪律和破坏营商环境的,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并将处理结果进行公开。督促检验检测机构开展经常性的警示教育,充分发挥正面典型示范标杆作用,严格检验检测队伍履职尽责,积极营造依法施检、公平公正的电梯检验检测氛围,树立良好的技术机构廉洁把关形象。

3.积极推进电梯自行检测。切实做好电梯自行检测等安全术规范的宣贯实施,对于满足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电梯检测单位,即可开展或承担使用单位的自行检测工作,各县(市)不得新增限制条件、不得指定特定检测机构。充分调动电梯使用、生产单位积极性,鼓励电梯使用、维保单位开展自行检测,并将结果上传至贵州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平台,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4.加大检测市场监管力度。加强对检测机构、检测人员、检测报告等信息核查和监督抽查,严厉打击人员证件挂靠、无证人员检测、检测走过场等违法违规乱象;及时曝光查实的各类违规问题、违规检测机构和人员信息,促进电梯自行检测市场不断规范。

5.做好电梯新旧检规的过渡。2023 年 42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电梯自行检测规则》两项检规。根据总局工作要求及我省工作开展情况,自 202411日起,贵州省电梯定期检验和自行检测按照新版检验和自行检测规则进行;2024 年41日起电梯监督检验按新版检验规则进行。州特种设备检验所和相关电梯检测机构应根据新版检验和自行检测要求,制定、完善相关制度文件以及电梯检验、自行检测作业指导书等。


(六)加强老旧电梯监管

1.梳理问题电梯清单。系统梳理群众身边的老旧电梯,重点排查接到故障投诉或隐患举报的居民小区电梯或其他公共场所电梯。督促指导相关单位利用电梯维护保养、自行检测、定期检验和行业技术专家等隐患排查和风险评估手段,对标现行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分析研判电梯安全状况,找准电梯存在的风险和隐患,建立属地问题电梯”台账并动态更新清单,及时向电梯使用单位提出整改建议。

2.服务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对排查过程中确认状况较差、风险较高、亟需更新改造的老旧住宅电梯,按照《贵州省电梯条例》的规定,配合当地政府(街道等)以及有关部门做好更新改造电梯的安全监管。对老旧住宅电梯安装改造的监督检验、使用登记等开通绿色通道, 优先提供便捷优质服务。 鼓励推广电梯保险、“保险+服务”“电梯养老保险”等保险新模式。

3.争取政府政策支持。对于存在严重事故隐患, 且无物管、无维保单位、无维修资金等失管小区的“三无”电梯,要依照《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贵州省电梯条例》的要求,及时提请属地基层政府,逐一落实电梯的使用单位,防止责任悬空。同时,推动将老旧住宅电梯纳入政府民生保障项目,结合当地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加大对老旧住宅电梯更新改造支持力度,方便业主居民安全、便利出行。

(七)推进电梯产业高质量发展

1.提升从业人员能力。督促电梯维保单位加强人员培训和管理,增强责任心,提高专业素质和技术能力。鼓励电梯从业人员继续参与电梯职业技能人才培养,形成各专业职业工种合理比例,满足电梯安装、维保等工作需求。会同相关部门定期举办电梯技能竞赛,激发电梯从业人员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电梯行业稳步健康发展。

(八)加强宣传引导和监督

1.加大宣传力度。在“安全月”“电梯安全宣传周”等时段,采用“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等多种途径,普及电梯安全知识,提高遵法守法意识,引导社会公众安全、正确乘用电梯。

2.社会监督和安全检查并举。扩大群众投诉与反映渠道,多种方式发挥社会监督机制;强化对故障率、困人率、投诉率较高电梯的使用单位和维保单位的监督检查。倒逼电梯使用、维保单位等落实主体责任,大力提高全社会对电梯安全的关注度、参与度和认可度。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市场监管部门要按照方案要求,于715日前,结合实际制定本县(市)具体实施方案报州局特种设备科,落实任务举措,细化责任分工,按照时间节点稳步推进三年行动重点任务落地实施,集中力量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堵点、难点、痛点问题,有效化解潜在风险隐患,定期梳理、统筹推进行动各项任务,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二)强化协同共治。以三年行动为契机,推动当地政府建立完善电梯质量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及时协调解决电梯安全领域存在的重大问题。以政府质量工作考核、安全生产考核为抓手,推动地方政府落实属地责任、相关部门依法履行管理责任,更加有力构建多元共治格局。

(三)及时报送信息。各县(市)市场监管局于 20238 13 日、1213 日前,分别报送2023 年筑底行动各项任务工作进展总结,并填写违法使用未登记电梯查办情况表(见附件); 2024 年和2025 年的1213日前梳理本地区行动进展、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报送年度工作总结。

联系人:胡华,电话: 8256805

附件:2023年违法使用未登记电梯查办情况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