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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节消费维权咨询投诉举报热点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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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期间投诉举报中心12315投诉举报热线有诉必接、有案必查,及时、快速依法受理、依法处理,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切切实实提升群众对诉求解决的满意度,确保“投诉有门、接待有人、处理快速”。

2021年4月3日至4月5日清明期间,全州12315投诉举报受理来电、来人、来函、来访共计197件。其中受理投诉举报75件(受理投诉52件,受理举报案件23件,),占受理总数38.07%;受理消费者来电咨询122件,占受理总数61.93%;及时办结44件(其中投诉办结31件,举报办结13件),办结率58.67%,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66万元,加倍赔偿金额0.01万元。

附1表: 清明期间咨询投诉举报情况

日期

投诉(件)

举报(件)

咨询(件)

合计

4月3日

18

3

37

58

4月4日

22

8

37

67

4月5日

12

12

48

72

合计

52

23

122

197

附2表:清明节期间咨询投诉举报同比分析情况

指标

今年清明(件)

去年清明(件)

环比增长(件)

环比增长率(%)

投诉

52

41

11

26.83

举报

23

6

17

283.33

咨询

122

149

-27

-18.12

总件数

197

196

1

0.51

一、清明节期间受理消费投诉举报热点分析

(一)受理消费投诉52件分析

受理消费投诉52件,其中:商品类投诉21件,占消费投诉的40.38%;服务类投诉31件,占消费投诉的59.62%。

1、按受理21件商品类消费投诉分析。按投诉量排名分析,排名第一位的是一般食品,投诉11件,占商品类投诉的52.38%,主要投诉内容为:过期假冒变质食品,售卖母猪肉未告知等;排名第二位的是服装、鞋帽,投诉3件,占商品类投诉的14.29%,主要投诉内容为:服装质量、退货退款难等。商品类投诉分析具体情况见下表:

商品类投诉热点排名分析

统计范围:商品

排序

投诉的消费热点

数  量(件)

占热点比例(%)

总数数比例(%)

1

一般食品

11

52.38

21.15

2

服装、鞋帽

3

14.29

5.77

3

通讯产品

1

4.76

1.92

4

家居用品

1

4.76

1.92

5

燃料

1

4.76

1.92

6

首饰

1

4.76

1.92

7

家用电器

1

4.76

1.92

8

交通工具

1

4.76

1.92

9

装修材料

1

4.76

1.92

10

合计

21

100

40.38

2、按受理31件服务类消费投诉分析。停车服务、交通服务、电信服务投诉各5件,居第一位,分别占服务类投诉的16.13%,主要投诉内容为:停车场未公示收费标准、停车场收费不合理、公交车订了来回车票未能乘车,要求退票被拒、出租车收费不合理、出租车师傅态度恶劣、携号转网、办理最低套餐、违约金等;互联网服务、餐饮和住宿服务投诉各3件,居第二位,分别占服务类投诉的9.68%,主要投诉内容为:宽带取消被拒、宽带一直未安装、宽带维修一直未派人、网订住宿要求退款、住宿网订和实际不一样、住宿环境很差退款被拒等;文化、娱乐、体育服务投诉2件,居第三位,占服务类投诉的6.45%,主要投诉内容为:退健身会员卡余额、参观海洋馆和实际不一样等。服务类投诉分析具体情况如下表:

服务投诉热点分类排名情况

统计范围:服务

排序

投诉的消费热点

数量(件)

占热点比例(%)

占总数比例(%)

1

停车服务

5

16.13

9.62

2

交通服务

5

16.13

9.62

3

电信服务

5

16.13

9.62

4

互联网服务

3

9.68

5.77

5

餐饮和住宿服务

3

9.68

5.77

6

文化、娱乐、体育服务

2

,6.45

3.85

7

其他服务

1

3.23

1.92

8

制作、保养和修理服务

1

3.23

1.92

9

洗涤。染色服务

1

3.23

1.92

10

邮政服务

1

3.23

1.92

11

旅游服务

1

3.23

1.92

12

房屋装修服务

1

3.23

1.92

13

教育、培训服务1

1

3.23

1.92

14

传媒业服务

1

3.23

1.92

16

合计

31

100

59.62

(二)受理消费举报23件分析

受理消费投诉23件,其中:商品类投诉13件,占消费投诉的56.52%;服务类投诉10件,占消费投诉的43.48%

1、按受理商品类举报23件分析。商品类举报占举报13件,占总数的56.52%,其中:燃料、一般食品举报各3件,居第一位,分别占商品类举报23.08%,主要举报内容为:过期食品、加油分量不足、加气价格过高等。药品举报2件,居第一位,占商品类举报总数的15.38%主要举报内容为:药价格过贵和涉嫌处方药未开处方等商品举报类分析见下表:

商品举报分类排名情况

统计范围:商品

排序

举报的消费热点

数量(件)

占热点比例(%)

占总数比例(%)

1

燃料

3

23.08

13.04

2

一般食品

3

23.08

13.04

3

其他商品

2

15.38

8.7

4

药品

2

15.38

8.7

5

农药用品

1

7.69

4.35

6

烟、酒和饮料

1

7.69

4.35

7

医疗器械

1

7.69

4.35

8

总计

13

100

56.52

2、按受理服务类举报3件分析。服务类举报3件,占举报总数的16.67%,其中:房屋装修服务、餐饮和住宿服务、其他服务举报各1件,主要举报内容为:装修不按照承诺退款、就餐拒绝开具发票、烟的价格比其他地方贵。服务类举报分析具体情况见下表:

服务举报分类排名情况

统计范围:服务

排序

举报的消费热点

数量(件)

占热点比例(%)

占总数比例(%)

1

停车服务

3

30

13.04

2

邮政服务

3

30

13.04

3

其他服务

1

10

4.35

4

文化、娱乐、体育服务

1

10

4.35

5

交通服务

1

10

4.35

6

餐饮和住宿服务

1

10

4.35

7

总计

10

100

43.48

二、我州投诉举报分布情况分析

清明期间消费投诉举报案件75件中:凯里29件、镇远7件、雷山5件、黎平县1件、丹寨0件、三穗2件、从江2件、剑河1件、黄平0件、天柱4件、锦屏2件、榕江1件、麻江1件、岑巩1件、施秉0件、台江1件、州局(含绿色通道)18件。








三、消费者区域分布情况分析:

(一)投诉举报人员分布情况分析。清明期间消费投诉举报案件75件中,州内消费者投诉举报案件55件,占73.33%;州外消费者投诉举报20件,占26.67%。属省外消费投诉举报,其游客主要来自:重庆、广西、广东、四川、北京、河北、河南、湖南等省;属本省和州外消费投诉举报,其游客主要来自贵阳、遵义等地。

(二)全州旅游景区投诉举报量占比及涉及行业商品、服务情况分析。清明期间受理全州旅游景区投诉举报23件(占全州投诉举报总数的30.67%),办结23件,挽回经济损失5.19万元。按投诉举报量分析为:停车场服务8件、餐饮服务3件、网络订购住宿1件、出租车服务3件、食品4件、门票1件、衣服1件、公交车2件。

(三)我州重点旅游景区投诉举报情况分析。清明期间受理我州重点旅游景区投诉举报7件,办结7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0.2万元。投诉举报具体情况见下表:

我州国庆中秋期间重点旅游景区投诉举报统计表

景 区

名 称

投诉案件数(件)

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万元)

投诉内容

受理

办结

镇远古城景区

3

3

0.02

衣服、停车场服务

西江苗寨景区

4

4

0.18

门票、公交车、餐饮服务

凯里经济开发区旅游购物店

0

0

0


万达小镇景区

0

0

0


肇兴侗寨景区

0

0

0


下司古镇

0

0

0


温泉景区

0

0

0


芭沙景区

0

0

0


四、清明节期间投诉举报案件处理回访情况

在4月3日至4月5日日已对办结的44件案件进行了逐件回访,从回访结果看,消费者对处理结果均表示满意。及时把重点投诉举报编辑《“12315”投诉举报热点工作提示》一期,推送给一把手、值班领导、相关科室和相关的县;编辑《黔东南州12315投诉举报中心清明节情况》三期,让领导了解当天的情况。

清明期间,州投诉举报中心严格按照值班要求,将受理的投诉举报案件及时推送、督办,全州16个县(市)市场监管局在清明期间,按时按要求处理当天维权投诉举报案件,保障每一个消费者得到及时快速的处理案件,做的“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清明期间,全州食品市场、旅游市场等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和群体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