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政务要闻

黔东南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疫情防控规范市场行为告知书

 字号:[ ]  [我要打印][关闭] 视力保护色:

2021年春节将至,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规范节日市场秩序,优化节日消费环境,全力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人民群众度过欢乐祥和的春节,现就加强疫情防控规范市场行为提醒告知如下:

一、各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切实保障抗病毒、抗生素、退烧药等疫情防控物资质量安全。禁止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串通涨价、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

二、广大市民在购买食品时应仔细查看产品包装信息是否齐全、清晰,并保留购物凭证;食品经营者应保证销售食品安全,禁止销售不合格的食用农产品,禁止销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三、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要严格落实“三专、三证”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无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无核酸检测证明、无消毒证明、无进口冷链食品“黔冷链”追溯信息的进口冷链食品,不得生产、加工、销售。

四、广大市民应在正规超市或市场选购冷链食品。选择冷链食品时,除关注保质期、储存条件等食品标签内容外,还应关注产地、冷链食品通关单、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核酸检测报告、消毒证明和追溯信息,不要采购没有明确来源信息的冷链食品。购买进口冷链食品后,将冷链食品外包装用75%酒精消毒晾干,不食用部分放入冰箱冷冻、冷藏保存,并对手部进行清洗消毒。建议暂不海淘和代购境外国家和地区,特别是高风险地区的冷链食品。

五、各餐饮服务单位应实行限制性进店就餐制度。倡导“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减少农村集体聚餐,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对于前期已经订餐的,餐饮服务单位应与订餐单位或个人联系,取消聚餐活动或延期举办,取消聚餐的要及时退还预付金。各餐饮服务单位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确保畜禽产品来源可溯、途径合法;经营者持有效证照经营,从业人员需持有效健康证;严格规范操作加工行为,加强卫生管理和清洁消毒,加工畜禽类食品要生熟分开、烧熟煮透。

六、严禁贩卖野生动物,严禁餐馆、酒店、农家乐等餐饮场所加工经营野生动物行为。严禁经营者收购、加工、销售在天然水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严禁以天然河(江)鱼、野生河(江)鱼招揽顾客、售卖等活动;严禁门头广告牌、菜单等出现天然河(江)鱼、野生河(江)鱼等字样。农贸市场开办方应当履行维护市场环境卫生和交易秩序的法定职责。严禁从事活禽宰杀和经营,各市场加大消毒灭菌频次,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安全。

七、严禁电商平台及电子商务经营者发布出售、购买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广告。网络交易平台、订餐平台要按照《关于禁止野生动物交易的公告》的要求,屏蔽或者下架相关野生动物交易信息。严禁发布药品、医疗器械、日常生活用品虚假违法广告。

八、消费者在购买网络食品前要了解商家及网络食品有关信息,尽量选择食品安全量化等级较高的商家购买,接收订单时要检查包装是否完好、是否受到污染或出现变质等情况,并时时关注疫情动态,不在疫情中高风险区购买网络食品,最好不购买进口食品、冷冻食品。

九、各电梯使用单位应每天对本单位使用管理的电梯进行一次以上消毒工作,并在每台电梯轿厢内张贴当日已消毒标识。

十、广大经营者要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严格依法经营,合法合理行使自主定价权,做到明码标价、诚信经营。对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物价、串通涨价、制假售假、以次充好等违法行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典型案例将及时公开曝光。

欢迎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对上述行为予以监督,若发现相关违法行为,及时拨打12315投诉举报。

                                               黔东南州市场监管局

                                                   2021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