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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东南州工商局商事制度改革工作情况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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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进一步加快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州工商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州委、州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促进全州市场主体实现持续较快平稳增长,改革成效明显。现将商事制度改革工作推进情况通报如下。

一、商事制度改革工作情况

(一)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稳步推进。20142月,国务院《关于印发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7号)后,州人民政府印发了《州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确保了我州 31与全国同步实施注册登记制度改革。内容主要涉及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放宽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企业年检改年报公示制度等几个方面的内容。

为统筹协调推进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充分释放改革红利,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发展动力。其间,工商机关做了以下工作:一是代州人民政府起草了《实施意见》;二是在省局安排下组织黔东南、黔南、铜仁等三地区工商系统注册登记干部在凯里市营盘坡宾馆进行了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业务培训,并在之后多次组织对全系统注册登记人员培训;三是提前购置新版营业执照,确保人力物力到位;四是做了大量宣传引导工作;五是建立统计调度制度,更好把握改革情况。

2014 619 ,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我局研究出台了《关于全面深化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进一步培育各类市场主体加快发展的意见》(黔东南工商注【20144号)。 2015210《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落实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函〔201514号)再度要求加快落实注册资本登记认缴制改革、切实放宽市场准入条件、加强督促检查。按照国务院关于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的相关精神,州工商局转发该通知,要求全州各县市工商系统要切实落实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要求,抓好改革衔接,协同推进,确保各项改革措施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登记程序进一步简化,准入门槛进一步降低。

此项改革在我州推进顺利,总体没有出现异常情况。

(二)积极稳妥推进先照后证登记制度改革。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推进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削减资质认定项目,由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要求。按照州委州政府的重要批示, 201433我州在凯里经济开发区率先封闭试行先照后证改革试点。在总结凯里经济开发区试点基础上, 20141017,按照《关于工商登记实行先照后证改革的意见》(黔府发〔201428号)文件要求,在全州范围内推行先照后证改革,工商登记实行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化管理,除《目录》明确的前置审批事项外,一律实行先照后证。

在此项改革中,全州工商机关超前做了以下工作:一是在开发区开始试点前组成考察组赴深圳、厦门等地考察改革实践情况,并形成黔东南州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的调研报告》及《改革任务分工和完成时限表》报州政府;二是具体指导凯里经济开发区“先照后证”试点,协同凯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草拟《贵州凯里经济开发区商事登记改革试行办法》和《贵州凯里开发区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三是赴东莞市、佛山市顺德区和珠海市等地考察改革后续监管工作机制,并形成《黔东南州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加强市场监管的实施意见》(讨论稿)呈报州委州政府,并指导开发区工商分局制定《贵州凯里经济开发区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后续监管方案》;四是在改革全面推开后,部署全州推开工作,并代州委州政府草拟《中共黔东南州委 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工商登记实行先照后证的意见》;五是对全系统业务人员进行全面培训;六是利用多种渠道进行宣传。

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11号)的精神及黔府办函〔201548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工商登记前置审批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明确前置审批事项调整为国务院保留的34项。同时下发《州工商局转发<关于严格落实先照后证改革严格执行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的通知>的通知》(黔东南工商注[2015]5号),积极贯彻落实工商总局、省工商局要求,对我州《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保留的前置审批事项;同时在企业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时也实行目录化管理,目录外的项目企业在变更、注销登记时直接办理,不得擅自增减。此项改革总体进展顺利。

(三)做好企业信息公示工作。一是督促企业做好年报公示。《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实施以来,我局高度重视企业年报工作,多次组成督查组对各县市进行督查、调研,定期通报工作推进情况,有力推动了全州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我州已报送2013年年度报告的企业16672户,年报率83.57%。其中:内资企业16637户,年报率为83.61%;已年报2013年外资企业35户,年报率为68.63%;已报送2014年年度报告的企业为20746户,年报率84.36%,其中内资企业20702户,年报率84.39%;已报送2014年外资企业44户,年报率为72.13%;已报送2014年农民专业合作社2160户,年报率为91.56%。完成了省工商局和州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二是做好企业信息公示的宣传工作。2015年以来,我局认真安排部署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的宣传工作,通过短信提醒、邮寄提醒、《黔东南日报》公告、黔东南电视台滚动播出等方式进行宣传;同时积极调动我局各科室力量对年报的企业进行“一对一”电话通知,共电话通知2075户企业。三是加强企业公示信息抽查。2015年以来,我局共组织三次企业公示信息抽查。对企业的即时信息公示、出资信息公示、年报信息公示情况进行了抽查,检查结果已按规定进行了处理。

(四)积极推进三证合一改革。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550号)和六部委《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工商企注字〔2015121号)文件要求,我局积极做好“三证合一、一照 一码 ”登记制度改革的前期准备工作。一是积极配合州人民政府做好全面推进“三证合一、一照 一码 ”登记制度改革工作全国电视电话会议及全省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暨启动实施“三证合一、一照 一码 ”登记制度改革工作视频会议黔东南分会场的准备及服务工作;二是组织全州工商系统注册登记相关人员参加国家局组织的商事制度改革专题网络培训班的培训及省局“三证合一”培训班的培训;三是做好改革宣传工作。我局通过《黔东南日报》及黔东南电视台对“三证合一、一照 一码 ”改革相关内容滚动播放一个月,并印制《黔东南州工商局“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宣传资料》5000份,放于窗口进行宣传。

(五)加强督促检查,开展情况调研。为督促全州各级市场监管机关推进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确保各项改革政策落地,今年来,我局多次到各县市开展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的督导行动。重点对执行“注册资本登记认缴制”、“先照后证登记制度”、“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等进行调研,要求各级市场监管机关把推进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与落实“民营企业服务年”、“百千万工程”、支持工业企业发展等专项行动结合起来,为破解我州经济发展中存在的“准入难”、“审批难”、“政策落地难”、“创业难”等问题创造基础条件,为我州进一步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提供政策保障,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二、改革成效

我州从 201431实施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以来至20158月底,全州新设立市场主体39274户,注册资本321.51亿元,从业人员111090人。其中,新设立民营企业7079户,注册资本242.75亿元,从业人员48549人;新设立个体工商户30942户,注册资本270535.7万元,从业人员53806人;新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846户,注册资本10.71亿元,从业人员8735人。截至8月底,全省市场主体总量为1774846户、注册资本总量为21460.74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0.58%47.43%

201410月实行“先照后证”改革至20158月,我州共登记先照后证企业(包含农民专业合作社)1141户,注册资本448845.1万元,同比增长84.33%161.86%;共登记先照后证个体工商户7055户,资金77523.56万元,同比增长27.58%67.10%

三、存在主要问题

一是协同监管力度不够。先照后证改革后,工商登记前置审批改为后置审批。一些审批部门还沿袭“坐等上门”和“以批代管”的审批监管思维,导致“谁审批谁监管”的改革政策落实不够好。二是机构改革后,各地任务分工不合理。自20141月机构改革以来,随着工商机关人财物事权下移地方政府,所有县市三局合一后组建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因地方政府工作任务统筹分工的因素,在既定的编制、人员条件下,既要履行法定职责,又要兼顾多头工作任务,改革工作不能有效均衡推进,难以保证改革政策全面落实到位。三是行业审批难。行业审批过程中主要存在审批环节多、条件高、程序繁、时间长等四个方面的现象,导致企业领取营业执照后无法取得许可从而不能及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四、下一步工作重点

一要继续深化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认真贯彻落实简化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手续、企业年检改年报公示制度、注册资本实缴改认缴等改革措施。二要全面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工商登记实行先照后证改革的意见》(黔府发〔201428号),扎实做好先照后证改革工作。严格执行好新修订的《贵州省企业登记前置许可(审批)事项目录》,除前置审批目录所列行业外,其他的一律先行发放营业执照再到有关部门办理审批,真正实现企业主体资格与经营资格相分离。三要各相关部门切实做好行政审批事项和管理权限的下放、取消、调整和审批提速等工作,让市场主体在拿到工商营业执照后,能及时办理相关许可手续开展经营活动。同时,按照“谁许可、谁监管”的原则,形成部门各司其责、相互配合、协同共治的工作机制,真正将“重审批轻监管”转变为“宽准入严监管”。四要扎实推进三证合一改革。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550号)精神,做好改革前期准备工作,确保我州 101全面启动“三证合一、一照 一码 ”改革。五要加快市场主体诚信体系建设。按照国务院第654号令《企业信息公司暂行条例要求》,全面开展对企业信用信息的公示工作。按照州委州政府关于信息公示工作的要求,由各县市统一领导,各相关监管部门结合街道、社区等共同协作,加大宣传,加强对信息公示的指导。同时,通过完善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名单、联动响应等制度,进一步推动企业信用信息跨部门共享交换。组织开展失信联合惩戒,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惩戒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