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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工商局消费警示:办理车辆保险陷阱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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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主购买车辆保险目的是为了防备和安全,以便在爱车在出事故的时候能获得经济上和精神上的支助和赔偿。但是个别保险公司业务员或者保险经纪人淡化为车主服务的宗旨,为私利而损害或者变相损害消费者的利益。

陷阱一:贷款购车买保险。一般的4S店都要求贷款买车的客户在该店购买保险,而且保费相对比在外面购买费用较高,因为保险公司保费直接返点给4S店。

陷阱二:是看似优惠,其实在蒙蔽消费者。一些保险公司业务人员利用保险条款的漏洞,给本该上私家车险的个人家庭用汽车上公车险,从而为消费者降低保险费用,殊不知由于公车险和私车险出险索赔规定不同,真正出险时消费者才能最终发现利益受到侵害。更有甚者,一些保险人员在做这种单子时不给消费者明示,从中赚取保险费用差额。

陷阱三:保险人员和修理厂捆绑一体,赚取利润。一般业务人员既是定损员,又是修理厂的合作伙伴,消费者通过这类人员上保险,往往看似服务很好,其实在保险期满后会发现利益受损。

陷阱四:强行搭售其他商业险。在汽车保险项目中,只有交强险属于强制险,其他保险项目根据消费者意愿,但是在实际的保险业务中,一些保险业务人员对各种商业进行捆绑销售,从而谋取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