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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工商局到锦屏县开展清理吊销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工作业务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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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落实“宽进严管”工作,加快建立“僵尸企业”强制退出机制,根据《工商总局、税务总局关于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和《省工商局关于做好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的清理工作的通知》文件工作要求,州工商局安排9个工作组分别对全州16个县市的清理吊销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工作进行业务指导。9月25日下午,州工商局注册科科长伍治辉一行到锦屏县市场监管局进行业务指导工作并召开清理吊销工作业务指导会。该局党组书记、局长江国龙、行政审批股、法规股负责人及相关业务人员参加。

在业务指导会上,州工商局指导组要求:关于清理吊销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工作,一是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和合伙企业不能纳入清理吊销企业范围;二是尽快形成工作方案,将该项工作纳入当期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来抓;三是被纳入清理名单的企业要派两名以上执法人员进行实地核查,以确保此项工作的有效完成;四是在2017年11月30日前全面完成清理吊销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工作。

经核查,锦屏县此次清理吊销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工作共有38户,其中除去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和合伙企业16户不纳入清理吊销企业范围外,剩余22户清理吊销工作任务。(供稿:邱婷婷;审稿:江国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