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落实“3个15万元”政策
扶持微型企业发展情况报告
2012年来,按照“政府促进、社会支持,市场导向、自主创业,就业为先、定向扶持,加强监管、防范风险”的原则,全面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扶持微型企业发展的意见》(黔府发【2012】7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扶持微型企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函【2016】168号)和《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关于认真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扶持微型企业发展的意见的通知》(黔东南府发[2012]19号)等文件要求,州委、州政府把大力扶持微型企业发展作为一项重要民生工程,摆在党委政府促创业、带就业的突出位置来抓,全州扶持微型企业发展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全州扶持微型企业发展政策落地及实施情况
(一)全面完成扶持微型企业发展目标任务。2012—2018年9月,全州累计扶持微型企业14230户,企业实际投资22.89亿元,带动就业74285人。发展省级重点行业微型企业达到4945户,占微型企业总数的34.75%。县级重点行业微型企业达到2847户,占微型企业总数的20%。政策重点扶持创业人员占较大比例,达到10234人,占总数的62%。政策的感召力极大地改变了社会创业就业观念,激活了创业热情,给我州私营经济发展注入了无限生机和活力,全州创业激情空前高涨,市场主体活力迸发。全州私营企业从2012年的7138户增长到现在的34274户,净增27136户,六年的时间增长近4倍,其中微型企业发展了13386户,贡献率达到49.32%,成为我州民营经济倍增计划的主要力量,突显出政策扶持的优势。
(二)积极落实好“3个15万元”优惠政策。一是财政补助资金有序推进。2012年—2018年,省级财补资金应到位4.38亿元,实际到位4.91亿元,到位率100%;州级应到位0.94亿元,实际到位0.84亿元,到位率89%;县级应到位1.5亿元,实际到位0.99亿元,到位率66%。财政补助资金应兑现6.56亿元,实际兑现5.25亿元,兑现率80.03 %。累计有12231户微型企业获得财政补助,占微型企业总数14230户的85.9%。二是税收奖励兑现落实。2012年以来应奖励微型企业税收贡献激励资金达到1449.6万元,实际兑现790.1万元,兑现率54.5%。三是金融扶持政策效果日愈明显。从2012年以来微型企业共获得贷款扶持32.3亿元。
(三)构建“3+N+扶贫”特色政策框架。全州以《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扶持微型企业发展的意见》等系列文件为总纲领,《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关于认真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扶持微型企业发展的意见的通知》为基本,各级各部门围绕优化扶持政策,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助力脱贫攻坚三大目标,相继出台了含金量足、配套性强、操作性好的56个文件政策,覆盖了宣传发动、申请审核、政策兑现、帮扶发展和监督管理的全过程操作细则,保障了“3个15万元”政策的落地生根。如:凯里经济开发区对大学生创业实际投资达到10万元以上条件,放宽为认缴出资。三穗县政府对微型企业给予按每月300元给予两年记账代理补助。凯里市把微企办下移到各乡镇、街道、社区履行初审权,改变了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包打天下”的局面。仅2016和2017两个年度,政策就带动290户贫困户创办微型企业,解决1463户贫困户的就业问题。
(四)深度融入全州经济发展大局。紧扣大扶贫、大数据、大健康、大生态四大战略行动,始终做到扶持微型企业发展与全州经济发展大局的深度融合。在发展方向上,做到与全州大战略相结合、与各地优势产业相结合、与脱贫攻坚相结合、与孵化集聚发展相结合、与转型升级相结合。在扶持产业上,做到重点突出。在区域发展上构建了四大微型企业发展板块:以西江千户苗寨为中心,台江、雷山、黄平、丹寨等县为重点的苗绣民族手工艺品板块;以凯里为核心,镇远、黎平、榕江等县的特色餐饮和乡村旅游业板块;以三穗、天柱等县为重点的返乡农民工创业发展板块;以麻江蓝莓、剑河网箱养鱼、从江香猪为引领的特色种养殖业板块。发展了6491户微型企业从事商品蔬菜、精品水果、中药材、木本科油料、生态养鱼、香猪养殖、民族手工艺品加工等特色产业,带动和间接带动69875人就业,让20820名妇女在家门口实现了就业,形成了一批特色产业基地,间接推动了一批扶贫产业发展,建成乡村旅游重点村寨58个,吸引返乡农民工6510人创业,占创业人员总数的42%。
(五)培育壮大一批微型企业。全州相当一部分微型企业发展态势总体向好。微型企业纳税贡献逐步显现,以2013年度为例,全省共有18566户微型企业缴纳税收3802万元。我州共有2131户微型企业缴纳税收404.1万元。纳税额占全省比重10.6%。纳税金额在2012年基础上增长302%。部分微型企业快速成长,税收增幅较大。如黔东南州天籁之都大酒店发展有限公司,三年纳税65万元。据不完全统计,全州扶持的微型企业累计有218户成长为小型以上企业,其中年营业收入达500万元以上微型企业18户。部分微型企业已成长为规上企业。
(六)扶持效能集中显现。一是带动就业作用明显。微型企业向社会提供了69976个就业岗位。尤其是分别带动返乡农民工22936人、大中专毕业生2629人,失业人员4579人,复退伍军人491人到企业就业。改变了我州劳动力资源外流局面和缓解了部分困难群体的就业问题。二是产业结构得到调整优化。第一产业逐年递减,第三产业逐年递增,微型企业产业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呈现出“三二一”发展趋势。
(七)积极探索微企精准扶贫新模式。一是扶持政策成为扶贫产业发展的助推器。构建了产业致富带头人+微企、微企+产业、产业+贫困户的抱团发展模式,大力提振农村产业发展进程中创办微型企业的内生动力。比如:剑河县扶持政策深度融入小香鸡、钩藤、林菌等主导产业,预计小香鸡项目将覆盖全县10个乡镇,120个贫困村,1.1万户贫困户,年出栏50万只可实现销售收入3000万元,贫困人口年人均可实现增收1500元以上;天柱县渡马镇共和村凤柚种植基地,以微企+产业+脱贫为主线,规划种植凤柚10000亩,预计可利益联结贫困户90余户,解决200余名贫困人口就业。台江县施洞镇苗绣示范基地的创建与脱贫攻坚深度融和,培育发展100多户从事民族手工艺品加工的微型企业,间接带动4000多人就业,实现了“创业不出村、打工不出门、就地树财神、共建小康村”的目标。二是助力“农村三变改革”取得新进展。贫困户用扶贫资金入股微企,通过农民变股民的合作方式,为贫困户增收创收。比如:榕江三合天然矿泉水有限公司帮助40户贫困户以每户1万元的扶贫项目资金入股,每位贫困户一年大约获得2000元的分红。三是助力品牌、农村电商带产业取得新突破。丹寨县通过品牌带产业、龙头企业+微型企业+基地、专业合作社带农户“三带”模式,实现了古纸、硒锌、蜡染、刺绣等一批“自主品牌”的回炉提升,吸引万达集团、茅台生态农业公司等知名品牌企业拉动微型企业发展,直接带动贫困群众脱贫5000人以上。在农村电商方面,全州搭建”黔货出山“营销平台。把1284个乡镇(村)级电商综合服务站点纳入重点扶持对象,勇于探索“微企+电商”精准扶贫新路径。
二、政策落地及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一)微型企业现状不容乐观。目前,微型企业经营状况总体呈现“稳中向好、稳中趋进”的良好态势。但据各县(市)回访统计的情况,受原材料价格、企业用工成本的,融资成本难等因素上涨的影响,微型企业存活率不高的趋势在增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原因:一是因城市规划厂房被征用等政策性因素找不到经营场所。二是因企业环评不过关被责令关停。三是受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影响导致停业。四是市场风险大亏损被迫停业。特别是种养殖行业受市场波动影响最大,种养殖行业微型企业相比存活率偏低。
(二)政策兑现不够到位。一是由于财力方面的原因,我州2013年以后仍有少数县级政府没有承担县级部分资金,每户仅兑现省、州的3.5万元。导致资金兑现打折扣,出现缩水现象。二是微型企业融资的配套政策有待完善。量身定做的“黔微贷”金融政策,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15万元以下的个人信用贷款需求。但对于发展较好,资金需求较大的成长型企业,申请超过15万元以上的贷款时,仍然存在抵押物登记难、手续繁琐、费用高、时限长、影响了企业的融资效率。
(三)后续帮扶措施欠缺,企业发展后劲不足。微型企业由于大多是家庭式经营,规模小、管理能力不强。在初创期和成长期都急需资金、项目、营销、人才等方面的持续帮扶,以增强企业的“造血”功能。但除了“3个15万元”的扶持政策外,相关部门的优惠政策在整合利用上仍有差距,还没有建立起初创型、成长型、骨干型企业从小到大的配套帮扶政策。
(四)政策操作程序还不够严谨。主要是扶持的条件设置还不够合理,审批流程过长,公开透明度还不够高,退出机制操作性不强、审批工作过于依赖市场监管部门,审批权限较大,还没有真正实现事权与财权、推荐权与决定权、执行权与监督权“三分离”的职权运行机制。
三、对策和建议
一是进一步推动扶持微型企业发展与脱贫攻坚的深度融合。结合“三名”工程,扎实开展“微企+锦绣计划、微企+旅游、微企+产业”三大行动。鼓励和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村级集体企业直接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就业。鼓励和培养更多的名导游、名厨师、名工匠、名绣娘人才。
二是结合黔东南州市场主体培育“四转”工程,探索建立微型企业“接力”帮扶机制。
三是全面筑牢廉政风险的底线。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运用微型企业“回头看“成果,坚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行风、抓业务必须抓党建”要求,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决查处不作为、慢作为和乱作为等违纪违规问题。自觉接受全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四是建议省级层面进一步出台支持微型企业持续发展的后续帮扶政策和措施。
五是建议盘活2012年以来被取消或放弃扶持资格结余的微型企业财政补助资金,利用结余的资金建立微型企业资金池,用于微型企业后续帮扶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