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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柱县突出“四个强化”打击非法传销显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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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打击和防范传销,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提高人民群众自觉抵制传销意识,天柱县突出“四个强化”开展打击传销活动,护卫百姓平安,取得实效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高位推动工作落实。成立县打传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统筹协调,研判打击非法传销问题、精心组织开展打击非法传销。同时,制定打传工作考核标准,把打传工作任务和责任分解落实到具体的部门和责任人。各部门按职责开展工作,公安部门加大打击力度,县市场监管部门加强日常的巡查和监管,形成打击、预防相结合的综合立体监管网络。

二是强化主题宣传,提高群众防范意识。在辖区大型广场开展打击传销专题宣传活动,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单页、公布典型案例、发放打击传销宣传手提袋等方式营造氛围,宣传《禁止传销条例》《直销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揭露网络传销套路,公布举报途径,号召群众共同防范传销,共建和谐社会。在城区主干道、大型商超门口、农贸市场等人流密集场所设置宣传警示标语,在村居(社区)张贴打传宣传海报、设置打传宣传专栏,引导广大群众认清传销欺诈本质和违法性质,自觉防范和抵制传销。利用辖区乡镇赶集日,民俗活动、传统歌节等群众自发聚集日开展宣传活动,打通宣传工作“最后一公里”,向群众发布警示提示,讲解传销违法行为的惯用伎俩和危害性等。

三是强化摸底排查,筑牢抵制传销防线。通过线索摸排,积极主动约谈有传销风险市场主体负责人,通过面对面宣传的方式,向其宣传《禁止传销条例》《直销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促销行为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增强“诚信经营、守法经营”理念,督促经营者不组织、策划传销活动,不参加传销,不介绍、诱骗、胁迫他人参加传销,不得给传销行为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货源、保管、仓促等,自觉抵制传销行为。

四是强化部门联动,夯实齐抓共管格局。强化部门联动保持打击传销高压态势。县打传办、市场监管局、公安局、县处非办等部门强化协作,形成打传合力。2023年,公安机关立传销刑事案件8起,县市场监管局对县公安局、县处非办等部门移交的传销线索积极开展核查,立行政处罚已立案42起。

截至目前,共发放张贴宣传海报300余份,发放宣传资料8600份、宣传袋350个,设置宣传横幅20条、固定宣传专栏3个,行政约谈5人次,核查涉传线索3条,立案调查5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