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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山:规范配方乳粉标签标识 确保婴幼儿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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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规范婴幼儿配方乳粉标签标识,更好地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连日来,雷山县市场监管局在辖区内开展专项规范检查行动,确保婴幼儿健康成长。

    增强责任意识,经营者展开自查。督促和指导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者开展自查。查验婴幼儿配方乳粉进货台账的完整性,确保产品来源可溯、去向可查、责任可究。查验产品标签标识,并按要求存放和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确保销售的产品在保质期内。查验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是否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是否符合我国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

    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落实责任。一是产品名称:婴幼儿配方乳粉标签标识应真实、准确,不得利用字号大小或色差误导消费者;二是原辅科来源:不得使用“进口奶源”、“源自国外牧场“、“生态牧场”等模糊信息;三是配料表和营养成分表:其标注方式直接照GB 13432—2013及其他有关要求进行标示;四是标示内容:婴幼儿配方乳粉的标签标识应当标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应当载明的事项;五是含量声称:对按照食品安全标准不应在产品配方中含有的物质,不得以“零添加”、“不含有”等字样强啁;六是功能声称: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具有益智、增加抵抗力或者免疫力、保护肠道等功能性表述;七是标签中存在的夸大、误导或未经证实的其他方面问题,以及标签上不得使用“人乳化“、“母乳化”或近似术语表达。

    增强责任意识,建立销售制度。四、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者要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查验婴幼儿配方乳粉的标签标识,保证包装完好,并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销售的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应当有中文标签;有说明书的,还应当有中文说明书。标签、说明书应当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并载明食品的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

    截止目前,共检查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户26家,出动检查人员18人次,现场督促整改3家,未发现“问题”乳粉。提升了经营者对婴幼儿配方乳粉标签标识知识的认知。图为雷山县市监执法人员检查婴幼儿配方乳粉标签标识及质量场面。(雷山县市场监管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