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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江县市场监管局及时解决培训消费纠纷服务我州“九运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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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东南州“九运会”2016年8月18日—23日在榕江县举行。为保证九运会正常的进行,小罗同学作为志愿者积极参加其中,在无法继续参加××高中小学教育辅导中心,其母(盘女士)要求教育辅导中心退钱,在榕江县市场监管局帮助维权的情况下,为消费者盘女士挽回经济损失200元。榕江县市场监管局为九运做出了维权工作的保驾护航。

8月10日,榕江县市场监管局投诉举报中心接到盘女士投诉称:其于7月16日为就读高二的女儿小罗向该县“××高中小学教育辅导中心”交纳了暑假培训辅导费610元,约定暑假集中培训辅导课时25节,即每天2节课。因女儿小罗要作为志愿者参加为黔东南州“九运会”服务,从8月1日起,不能再参加该辅导中心后面的8节课时集中培训辅导。因此,盘女士要求退还剩下的培训辅导费,遭到该教育辅导中心拒绝。盘女士遂到12315投诉举报中心投诉要求维权。

接到投诉后,执法人员及时开展了调查取证。经查,投诉人所诉情况属实。8月13日,执法人员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教育辅导中心负责人辩解培训时间已近80%,不可能退款。执法人员经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条、第二十六条和《侵害消费者权益处罚办法》第十条的有关规定之后,指出了该教育辅导中心存在违反公平原则和使用格式条款作出“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的情况,而且,黔东南州“九运会”是全州人民的体育盛事,十多岁的学生都富有勇当志愿者的热情,作为教育者,更应予以支持,因此,教育辅导中心应当按照消费者的合理要求进行退款。该教育辅导中心负责人深受教育,当场决定并退还了剩余的课程辅导费200元。对此,盘女士表示了满意。(撰稿人:袁仁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