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于2026年3月5日作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黔东南市监强制〔2026〕2号),在凯里市洗马河街道二龙煤炭交易中心贵阳全程德邦物流有限公司凯里华亿分公司A45号仓库扣押了149件“窖藏酒”白酒涉案物品,现存放于黔东南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库房。为防止造成不必要的损失,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本局拟对扣押的物品先行处置,处置方式为:销毁。
因上述物品权利人不明确,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本局予以公告,公告期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请物品权利人在公告期间内向本局提出意见或者申请。公告期满后仍没有权利人同意或者申请的,本局将依照上述处置方式予以处置,且不免除追究违法经营者的法律责任。
联系人:罗垚 吴勋维 联系电话:0855-8235136
联系地址:凯里市北京西路24号401室
黔东南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3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