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规定,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每小时2蒸吨及以下生物质锅炉、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的每小时35蒸吨及以下的燃煤锅炉等列入淘汰类的锅炉。
为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落实<锅炉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的实施意见 》(市监特设发〔2024〕20 号)《贵州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深入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黔环委办通〔2024〕1 号)等文件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08-2017)规定,使用单位和产权单位注销、倒闭、迁移或者失联,未依法办理特种设备注销手续,使用登记机关可以采用公告的方式停用或者注销相关特种设备。经相关县(市)市场监管等部门核实,贵州宇龙钢绳有限公司、岑巩县三联矿业有限公司等48家单位已注销、倒闭或失联,其名下50台列入淘汰类锅炉未依法办理特种设备注销手续。我局按规定现予以公告,拟注销相关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详见附件《黔东南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拟注销特种设备清单(2025年第一批)》]。
如对下述清单中注销设备有异议的单位,自公告之日起7日内,可向黔东南州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问询或说明(联系电话:0855-8220727),逾期未反馈,我局将予以注销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原发放的使用登记证作废。
附件:
2025年8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