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市监先处告〔2025〕1号
本局于2025年3月26日作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黔东南州市强制〔2025〕3号),扣押了20件“习酒·窖藏1988”白酒涉案物品存放于黔东南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库房。为防止造成不必要的损失,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本局拟对扣押的物品先行处置,处置方式为:销毁。
因上述物品权利人不明确,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 罚程序规定》第四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本局予以公告,公 告期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日内。请物品权利人在公告期间内向本局提出意见或者申请。公告期满后仍没有权利人同意或者申请的,本局将依照上述处置方式予以处置,且不免除追究违法经营者的法律责任。
联系人:吴治武 王定武 联系电话:0855-8251825
联系地址:凯里市北京西路24号201室
黔东南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