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你点我检”服务工作是市场监管部门根据消费者提出的食品及其检验项目开展抽样检验,满足消费者个性化需求的一项服务活动,是提升食品安全工作公众参与度,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有效措施之一。根据国家、省相关工作安排,我州将在中秋国庆期间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你点我检”服务工作,科学回应公众对食品安全的关切。
从即日起至9月11日止,向全州广大消费者征集“你点我检”食品品种、检验项目、抽样场所等抽检信息。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可将您的意见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信件的方式与我们取得联系。联系电话:8228402;电子邮箱:852804538@qq.com;通信地址:凯里市营盘东路5号(州市场监管局食品综合科),联系人:王颖、金城。
州市场监管局将对征集到的抽检信息内容进行筛选整理,组织食品检验检测机构按照监督抽检程序进行抽样检验。检验结果及核查处置等相关信息我们将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
2020年9月7日
食品安全“你点我检”食品品种和检验项目意见征集表
意见征集反馈人员基本情况: |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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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电话 |
工作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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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同意在抽检结果公布时一并公布意见征集反馈人员姓名: £同意公开 £不同意公开
签字确认: | |||||||||
序号 |
建议抽检食品品种 |
建议检验项目 |
建议抽样场所 |
备注 | |||||
填表说明:1.意见征集反馈人员信息仅供工作联系和数据分析使用,将严格保密;也可匿名反馈。2.工作单位若无可不填。3.为鼓励公众积极参与,意见征集反馈人员可自愿选择是否在公布抽检信息时公布本人姓名,若同意公开,需签字同意,不同意公开的无需签字确认。4.建议抽检食品品种请明确到食品细类,若不清楚食品分类,可直接写商品具体名称。5.建议检验项目请按标准规范名称填写,如不清楚标准规定要求,可统一表述为“国家相关标准规定的重要安全指标”。6.建议抽样场所填写“超市”“农贸市场”“生产企业”“餐馆”等样品生产销售使用的场所类型,一般不建议明确到具体的生产经营企业。对具体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工作有异议的,请直接拨打 12315 热线电话举报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