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送达公告
由本局立案调查的凯里市跃鸿矿产品经营部、凯里市裕丰贸易有限公司、凯里市锌泉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凯里市小兰家政服务有限公司、凯里市巧妞家政服务有限公司、凯里市南方物资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凯里市恒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凯里市恒辉工贸有限公司、贵州顺捷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凯里经营部、贵州省凯里市锌星有色金属有限公司、贵州富邦辉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贵阳展达物资贸易有限公司凯里分公司长期停业未经营案,已经调查终结。我局于2017年11月24日对上述当事人下达《凯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凯市监听告字〔2017〕第546号、第547号、第548号、第549号、第550号、第551号、第552号、第553号、第554号、第5555号、第556号、第557号)。现依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二条第四款之规定公告送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二条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案件听证规则》第六条、第八条的规定,对上述拟作出的行政处罚,上述公司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如果有陈述、申辩意见,应当在本告知书公告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局提出;如果要求举行听证,可以在本告知书的送达回证上提出举行听证的要求,也可以自本告知书公告之日起十五日内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提出举行听证的要求。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附件:1.凯市监听告字第〔2017〕546号、第547号、第548号、第549号、第550号、第551号、第552号、第553号、第554号、第5555号、第556号、第557号)
2017年11月28日